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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罗尔斯为代表的建构主义伦理学派的理论中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辩证法并没有一个可以被直观的经验对象,这造成了它通常带有某些神秘主义色彩。然而,无论是思想内容抑或是人生体验,辩证法都在其中自觉地发挥作用。文章通过分析在建构主义伦理学思想中所包含的辩证法实践,将辩证法理论对象化、逻辑化使之清晰的同时,也说明了建构主义伦理学所提倡的理性反思等方法是符合哲学本性的能动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