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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一群朝气蓬勃的青年,平均年龄33岁,有刚毕业的大学生,有社会经验丰富的创业者,他们因为想一夜暴富而走到了一起,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传销,由此迷失了人生方向,走上了犯罪之路。
国内打击,移到马来西亚 陈绍磊原是一名教师,但他觉得当老师没有“钱”途,于是开办了一家公司。后因经营不善,公司濒临破产。一次偶然的机会,陈绍磊在深圳一家咖啡馆遇到了赵海珑。有传销经验的赵海珑提议:“许多人都搞传销发大财了,我们不妨开一个‘直销盘’合作创业,干得好可以一夜暴富。”两人一拍即合,商讨利用互联网制作APP软件“创新传销”致富。
2013年10月,两人在深圳和朋友一起开发出会员结算系统和“微视通”APP软件。除此之外,陈绍磊还用买来的身份证注册了香港微视传媒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对外谎称该公司属于美国广告互动局IAB公司亚太区全资子公司。至此,一个网络传销犯罪团伙正式组建完成。
由于在国内传销不合法,被打击得很厉害,考虑到马来西亚华人较多,且对传销打击不严,2014年3月,陈绍磊和赵海珑决定把公司总部迁到马来西亚。
为了拓展“业务”,2014年4月,赵海珑和陈绍磊在马来西亚召开由特级加盟商参加的启动大会,邀请了某高端人士到会装点门面,还通过视频剪辑等手段制作宣传视频,向特级加盟商宣称央视和其他一些国内外电视台都是他们的投资对象和合作伙伴,并花钱雇了一些外国人假冒美国广告互动局IAB公司的高管到会讲话,场面甚是隆重。会议期间,他们还安排特级加盟商在马来西亚旅游,所花费用一律由微视传媒负担,以此向加盟商证明公司实力,赢得了加盟商的信任。
通过一系列活动,公司业绩越来越好,发展如日中天。
微信分享,奖励花样百出 2004年,江苏省盱眙县群众向公安机关反映:盱眙县转盘巷鲁某家中经常聚集很多人员,好像在进行传销活动。盱眙县警方经调查,捣毁了一个传销窝点,窝点负责人许红梅落网。
许红梅发展下线鲁某后将鲁家作为她的根据地,以微视传媒公司的名义,每天给聚集于此的数十人洗脑,向他们宣传,让他们用iPad体验“微信点灯”,宣称只要参加者上缴200美元、600美元、1000美元、2000美元、6000美元不等的加盟费就可获得相应的会员资格,随后可以在自己的手机上下载“微视传媒”及“微视通客户端”软件,每日打开软件阅读界面上的广告并点击广告下方控件,完成“看广告”才可以获取“广告积分”,积分会按月折算,以现金的形式返还到“看广告”者的账户里。
据许红梅介绍,200美元的体验加盟商每天“看广告”能获得1美元的收入,600美元的银级加盟商、1000美元的金级加盟商、2000美元的钻石级加盟商和6000美元的特级加盟商每天则可以分别获取2美元、3美元、6美元、20美元的收入。除了收看广告外,加盟商们还可以在微信朋友圈里发起“点灯传递正能量”赚钱,“点灯”网页由微视传媒微信公众号提供,每天通过微信进入这个网页,生成“点灯”分享给自己的朋友,不同级别的加盟商有不同的收益。
若仅有这两种收入的话,一个特级加盟商回本需要150天,但他们没有实体企业,以拉人头缴纳加盟费为资金来源,资金链必然会断裂。加入者为了能迅速回本,便想方设法地发展其他人加入,发展不同级别的加盟商。
盱眙案发,传销团伙被捣毁 许红梅通过熟人关系在盱眙大肆发布传销信息,蛊惑他人加入。到2014年6月6日,微视传媒已在盱眙发展下线200余人,许红梅已经达到副总裁级别,其收取的加盟费共289万余元。盱眙警方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微视传媒全国会员总数达5万多人,总收入4.5亿余元,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其后,侦查人员将赵海珑、陈绍磊等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2015年6月19日,许红梅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8万元。
2015年9月24日,盱眙县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处主犯陈绍磊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涉案的其他11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摘自《检察日报》
国内打击,移到马来西亚 陈绍磊原是一名教师,但他觉得当老师没有“钱”途,于是开办了一家公司。后因经营不善,公司濒临破产。一次偶然的机会,陈绍磊在深圳一家咖啡馆遇到了赵海珑。有传销经验的赵海珑提议:“许多人都搞传销发大财了,我们不妨开一个‘直销盘’合作创业,干得好可以一夜暴富。”两人一拍即合,商讨利用互联网制作APP软件“创新传销”致富。
2013年10月,两人在深圳和朋友一起开发出会员结算系统和“微视通”APP软件。除此之外,陈绍磊还用买来的身份证注册了香港微视传媒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对外谎称该公司属于美国广告互动局IAB公司亚太区全资子公司。至此,一个网络传销犯罪团伙正式组建完成。
由于在国内传销不合法,被打击得很厉害,考虑到马来西亚华人较多,且对传销打击不严,2014年3月,陈绍磊和赵海珑决定把公司总部迁到马来西亚。
为了拓展“业务”,2014年4月,赵海珑和陈绍磊在马来西亚召开由特级加盟商参加的启动大会,邀请了某高端人士到会装点门面,还通过视频剪辑等手段制作宣传视频,向特级加盟商宣称央视和其他一些国内外电视台都是他们的投资对象和合作伙伴,并花钱雇了一些外国人假冒美国广告互动局IAB公司的高管到会讲话,场面甚是隆重。会议期间,他们还安排特级加盟商在马来西亚旅游,所花费用一律由微视传媒负担,以此向加盟商证明公司实力,赢得了加盟商的信任。
通过一系列活动,公司业绩越来越好,发展如日中天。
微信分享,奖励花样百出 2004年,江苏省盱眙县群众向公安机关反映:盱眙县转盘巷鲁某家中经常聚集很多人员,好像在进行传销活动。盱眙县警方经调查,捣毁了一个传销窝点,窝点负责人许红梅落网。
许红梅发展下线鲁某后将鲁家作为她的根据地,以微视传媒公司的名义,每天给聚集于此的数十人洗脑,向他们宣传,让他们用iPad体验“微信点灯”,宣称只要参加者上缴200美元、600美元、1000美元、2000美元、6000美元不等的加盟费就可获得相应的会员资格,随后可以在自己的手机上下载“微视传媒”及“微视通客户端”软件,每日打开软件阅读界面上的广告并点击广告下方控件,完成“看广告”才可以获取“广告积分”,积分会按月折算,以现金的形式返还到“看广告”者的账户里。
据许红梅介绍,200美元的体验加盟商每天“看广告”能获得1美元的收入,600美元的银级加盟商、1000美元的金级加盟商、2000美元的钻石级加盟商和6000美元的特级加盟商每天则可以分别获取2美元、3美元、6美元、20美元的收入。除了收看广告外,加盟商们还可以在微信朋友圈里发起“点灯传递正能量”赚钱,“点灯”网页由微视传媒微信公众号提供,每天通过微信进入这个网页,生成“点灯”分享给自己的朋友,不同级别的加盟商有不同的收益。
若仅有这两种收入的话,一个特级加盟商回本需要150天,但他们没有实体企业,以拉人头缴纳加盟费为资金来源,资金链必然会断裂。加入者为了能迅速回本,便想方设法地发展其他人加入,发展不同级别的加盟商。
盱眙案发,传销团伙被捣毁 许红梅通过熟人关系在盱眙大肆发布传销信息,蛊惑他人加入。到2014年6月6日,微视传媒已在盱眙发展下线200余人,许红梅已经达到副总裁级别,其收取的加盟费共289万余元。盱眙警方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微视传媒全国会员总数达5万多人,总收入4.5亿余元,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其后,侦查人员将赵海珑、陈绍磊等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2015年6月19日,许红梅因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8万元。
2015年9月24日,盱眙县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处主犯陈绍磊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涉案的其他11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摘自《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