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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我国新建城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从政策有效性、监管有效性、市场准入难易度和交易效果等四个方面建立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进而采用德尔菲法与模糊评价法探索性地对北京、上海、天津和深圳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实证评价,并对结果进行评价分析,指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应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