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包括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从2011年8月1日起.将现有的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比例维持不变.中央财政按调整后的补贴标准继续对东、中、两部地区分别补贴40%、50%、60%。病害猪损失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病害猪(活体)的货主和自宰经营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