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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推行的村干部职业化主要体现为报酬工薪化、岗位公职化、管理科学化、成长持续化。本文认为,村干部职业化顺应了农村改革发展形势,是农村组织职能转型的必然要求,是一种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而当前村干部职业化也面临着法律障碍、角色矛盾、传统思想、财政负担等诸多难点,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形成机制、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从制度上为村干部的职业化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