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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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从2004年开始,《蓝盾》每半年对已查处的厅级以上贪官公布一次,目前已经有近三百个贪官榜上有名。由于篇幅有限。难免挂一漏万。一些有能量、有手段、职位低的未能列入。从2009年起,《蓝盾》推出伸手必被捉专栏。收录这些人物。
  
  1 单定方
  
  职务:江苏省如皋市委常委、副市长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2008年12月30日,原江苏省如皋市委常委、副市长单定方,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0万元。
  现年43岁的单定方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34岁时就已是副处级干部,曾担任南通市崇川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此后。他又先后担任崇川区委常委、副区长,崇川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崇川区东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指挥部总指挥。2006年4月起。单定方又调任如皋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还兼任如皋市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如皋拆迁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务。2008年5月9日,单定方涉嫌受贿被警方刑事拘留,5月21日被依法逮捕。12月9日,南通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定,2002年8月~2008年初,单定方在担任崇川区委常委、副区长、崇川区东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指挥部总指挥、崇川区东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如皋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先后利用职务便利,在招商引资、城市建设、土地出让、征地拆迁等方面,为有关人员和企业谋取利益,先后索要或非法收受17家单位相关人员所送钱物折合人民币5277889元。鉴于单定方在组织调查期间主动坦白其受贿犯罪事实。法院酌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2 张丽萍
  
  职务: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七处物管会计
  问题:伪造仓库交割单。累计金额达6亿多元人民币
  现状:刑事拘留
  原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七处物管会计张丽萍涉嫌多次伪造仓库交割单,累计金额达6亿多元人民币。案发后,张丽萍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七处正、副物管科科长都被勒令停职检查。而此案主要涉案人宁波保税区盛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俞之鹏在案发前突然消失,导致造假事情败露。目前俞已被警方网上通缉。
  张丽萍涉案前曾负责上海期交所的交割库之一国储天威。国储天威是由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七处和世天威仓储公司共同创办的合资企业。荷兰世天威仓储公司始建于155年前的荷兰鹿特丹,主要从事工业商品的仓储服务业务,经营的主要品种有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合金制品、化学品和农林产品等。
  
  3 王青林
  
  职务:黑龙江省五常市粮食局副局长兼光辉粮库主任
  问题:涉嫌盗卖库粮、套取国家购粮资金
  现状:失踪
  截至2008年10月,作为原黑龙江省五常市粮食局副局长兼光辉粮库主任的王青林。失踪已数月有余了。他留下的是一个亏空万吨的粮库。当地粮食部门的一种说法是。亏空是因长年积累的损耗未上报。而另一种说法是。王青林涉嫌盗卖库粮、套取国家购粮资金。目前相关纪检部门正在调查光辉粮库亏库案,已有三名相关人员被带走,至今未归。
  在哈尔滨市所属的五常市,王青林身兼多职,也身负各种荣誉。1995年起。他任五常光辉粮库主任,1998年,成立石庙子农牧有限公司,他任董事长,2003年任五常市粮食局副局长,2007年任五常粮食集团总经理。2008年7月下旬之后,王青林从五常市消失了。五常市委宣传部官员说,哈尔滨市纪委人员在五常待了1个多月,调查光辉粮库亏库之事。王青林涉嫌套取国家购粮资金、盗卖库粮。
  
  4 董锋
  
  职务: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区委书记
  问题,涉嫌受贿
  现状,正在审理中
  2008年11月28日,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原区委书记董锋受贿案,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人以涉嫌受贿罪向法庭指控董锋及其情妇陈文,当庭列出44笔贿赂,受贿金额超过282万元。
  董锋,男,生于徐州农村,12岁成了孤儿。1977年参军,1981年退伍后。曾任苹果园会计、种牛场场长、镇党委书记等。1995年当上徐州市铜山县委组织部部长,2000年任徐州市泉山区区长,2006年任泉山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08年7月11日。被免职。17日,董锋被“双规”。8月29日,因涉嫌严重犯罪,被正式逮捕。
  
  5 王妙兴
  
  职务:上海新长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
  问题:涉嫌贪污、受贿、职务侵占
  现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08年12月11日,上海新长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王妙兴涉嫌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发现,1994年至2007年,王妙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转让、项目开发、公司改制、股权转让等过程中大肆敛财,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大量流失。2007年9月,王妙兴在纪委找其谈话过程中,交待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同年10月23日。王妙兴被依法逮捕。据悉,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注意收集有关证据。已帮助相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1亿余元。
  
  6 陶年根
  
  职务: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罪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现状:一审判处死缓
  2008年10月10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陶年根,因受贿和滥用职权致使工伤保险基金被挪用至今无法收回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陶年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经法院审理查明,陶年根在任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伙同其亲属先后30次收受5名个体建筑商或下属财物共计人民币567.12万元。
  法院还查明,陶年根自1993年6月至2005年3月担任南昌市劳动局副局长、局长期间,违反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原则,指使基金管理机构长期超支征收工伤保险基金。致使基金节余过大,累计节余9493万余元。而身为基金管理机构主管部门负责人,陶年根越权擅自决定将节余基金中的6893万余元投入基本建设项目。至案发时,所动用的基金分文未能收回,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扰乱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秩序。
  
  7 晏大彬
  
  职务: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局长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死刑
  2008年8月1日上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局长晏大彬,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晏大彬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一审查明,重庆市巫山县是位于三峡库区的国家级贫困县,晏大彬于2001年10月起担任该县交通局局长,同时兼任县长江公路大桥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2001年至2008年初,晏大彬利用职务之便,在该县公路、桥梁等工程的发包、修建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7次收受他人送给的人民币计2218.4万元以及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共计2226万元,相当于该县年财政收入的20%。
  法院认为,被告人晏大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22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8 邹韶禄
  
  职务: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2008年12月29日。备受关注的原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云铜集团)董事长、总经理邹韶禄等来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审判。邹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此前云南纪检部门的通报披露,邹韶禄生活腐化:长期与两名女性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借到国内外出差之机多次嫖娼;以及违规领取兼职收入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2007年。邹韶禄在担任云铜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合作经营、原料供应、工程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资金使用、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8次非法收受刘跃等人价值人民币1900余万元的财物(其中收受800万元属未遂)。
  昆明市中院认为,邹韶禄身为大型国有企业负责人,利用其担任云铜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法院同时认为,邹韶禄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供述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主动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及相关违法所得。一审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辩护人所提的“邹韶禄具有自首情节,且退缴全部赃款和非法所得,认罪、悔罪态度好”,予以从轻处罚。一审判决:邹韶禄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邹韶禄受贿犯罪所得赃款、赃物、干股予以追缴。
  
  9 余卫平
  
  职务: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罪名: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现状:一审判处死刑
  2008年12月29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余卫平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法院经审理查明,余卫平在担任云铜集团副总经理、云铜股份副董事长、云铜贵稀董事长、云铜地产董事长等企业领导职务期间,于2000年~2007年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使用权转让、预付货款、原料采购、工程承包等业务活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分别多次非法收受昆明自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自更等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323万元、澳元60万元、美元458061元。
  昆明市中院一审判处余卫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全部赃款、赃物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10 汪建伟
  
  职务:云南铜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08年12月29日,昆明市中院审理了原云南铜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汪建伟受贿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2007年汪建伟在担任云铜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及鸿泰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设计、承包、施工等经济活动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16家单位和个人的贿赂款共计价值人民币439.24万元,美元1.4万元。
  昆明市中院一审判处汪建伟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予以没收。涉案赃款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11 周久耕
  
  职务: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
  问题:涉嫌挪用公款
  现状:免职
  2008年12月28日,南京市江宁区委对原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作出组织处理决定。鉴于周久耕擅自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同时经初步调查。周久耕存在用公款购置“九五之尊”高档南京香烟(150元/包)的奢侈消费行为。对此,江宁区委研究决定免去周久耕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对反映的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12 于瑞云
  
  职务:河北省劳动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
  罪名:贪污罪、滥用职权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8年12月,河北省劳动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原处长于瑞云,因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经查,2004年3月~10月,于瑞云与原河北省劳动保障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副处长陈树新(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将本处管理的农村养老社保基金4000万元,分6笔委托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国债,并擅自与该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允许该公司使用上述资金用于证券交易。导致该巨额基金至今无法追回,使国家财产和民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此外,2003年3月~2004年9月,于瑞云、陈树新利用管理农村养老社保基金的职务便利,与时任亚洲证券石家庄自强营业部总经理吴家雨、交易部经理刘世清事先预谋,将农保基金的“理财收益”90万元侵吞后私分。
  
  13 陈华梁
  
  职务:山西省忻州市民政局局长
  问题:涉嫌违纪违法
  现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08年12月,山西省忻州市纪委通报了忻州市民政局原局长陈华梁违纪违法案件的有关情况。经有关部门批准,陈华梁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目前,陈华梁已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陈华梁在担任忻州市民政局局长期间,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并挪用救灾、优抚、彩票公益金等民政专款1323万元。违规建设商业服务性质的天上人间大饭店,同时还有不少挪用专款、挥霍公款行为。经查证。陈华梁共计有各项资产1000多万元,其本人对大部分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在案件调查开始后,陈华梁还多次授意下属做假账、毁证据,阻碍对抗调查,行为十分恶劣。
  2008年10月24日上午,陈在忻州市网通公司参加电视电话会议后,被忻州市纪检委工作人员带走“双规”。10月27日。忻州市委撤销其局党组书记一职。10月31日,忻州市二届人大举行第二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表决。其局长职务又被免去。
  
  14 王会奋
  
  职务:中石化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罪名:受贿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8年5月15日上午,中石化广州分公司窝案再判一名高管,该公司副总经理王会奋被控受贿20万元。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据指控。1998年至2000年,王会奋为李某炒卖油品提供帮助,先后4次收受李某贿送的90万元人民币、20万港元。1999年至2000年。王会奋在担任中石化广州总厂运销部副处长期间,利用其掌握总厂成品油计划销售和出厂的职务便利,为周某炒卖油品提供便利,先后三次收受周某贿送的27万元。2000年9月,王会奋为江门市一石化有限公司副经理王某提供帮助,于2004年收受王某贿送的63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在中石化广州分公司其他人的受贿案曝光后,王会奋主动退赃,并让家属把来不及退还的赃款全部退还。总共退了500多万元。
  
  15 朱世达
  
  职务: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副区长
  罪名:贪污罪、受贿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原副区长朱世达通过虚开、涂改发票、泄露招标标底等方式敛财11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蚌埠市禹会区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9月至2004年10月,朱世达利用担任龙子湖区民政局局长、副区长的职务便利,采用虚开工程维修发票报销、涂改实物发票数字及伪造拆迁房补偿费申请等形式,将共计8万余元的现金及实物占为己有。2002年4月至2003年初。朱世达还利用主管辖区内居委会、老年之家装修工程的职务便利,向承包人泄露招标标底。先后三次收受贿赂3万元。
  一审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并罚。判处朱世达有期徒刑3年6个月。朱世达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
  
  16 陈万华
  
  职务:安徽省淮南市人防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8年4月30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了安徽省淮南市人防办公室党组原书记、主任陈万华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判决后,陈万华被押送监狱服刑。一审判决的内容是: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犯罪所得人民币89万元,予以追缴。
  陈万华,当过兵,做过宣传干事。1998年4月从淮南市田家庵区纪委书记的位子上,调任淮南市人防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任职不久,就借建人防培训中心为名,收受他人送的好处费。
  2004年~2006年。陈万华收受安徽金九龙公司董事长赵某20余万元现金。随后又接受惠利公司的贿金60万元。陈万华利用职权为金九龙公司和惠利公司在工程报建过程中大开方便之门。
  几乎是在陈万华收受惠利公司董事长廖某60万元贿赂的同时,接到王家东等人举报陈万华有经济问题的淮南市纪委,开始第五次调查陈万华的经济问题。2005年3月。合肥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取得了淮南市人防办0208工程地面民防指挥中心工程的建设权,该工程于2007年6月竣工。为了向市人防办催要工程款,2007年七八月份的一天。合肥五建项目部经理郑某约陈万华到洛河钓鱼,在河边塞给陈5万元现金。
  2007年9月17日。合肥五建项目部经理郑某为了催要工程款,再次来到陈万华办公室。把用信封装的1万元钱放在陈的办公桌上。就在第二天,廖某在合肥把陈万华供了出来。2007年9月20日下午4时许。陈万华被淮南市纪委执行“双规”。在纪委调查期间,陈万华交待了收受惠利公司廖某钱财的问题,并主动交待了组织上尚未掌握的收受金九龙公司赵某、合肥五建郑某、新世界置业公司经理纪某的贿赂问题。
  2007年12月24日,淮南市中级法院对陈万华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犯罪所得人民币89万元,予以追缴。
  
  17 王光祥
  
  职务:安徽霍山县副县长
  问题:涉嫌受贿
  现状,正在审理中
  不仅自己动辄收受10万元、20万元的现金贿赂。还通过妻子接受大量贿赂款。安徽霍山县原副县长王光祥因受贿230多万元,2008年5月下旬在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经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查明,王光祥曾先后担任霍山县城乡建设环境局局长、建设局局长、副县长等职务。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至2007年间。王光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收取他人人民币224万余元、美金1.3万元以及价值l万多元的服装。其中。为了实现让被国土局责令停工的项目重新开工、土地出让金没交齐便让工程获得审批等目的,霍山县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储兆跃先后15次送给王光祥贿赂款达130万元。在王光祥收受贿赂的过程中,有些行贿者还多次通过王光祥之妻张传霞将贿赂款转交给王光祥。2005年底,霍山县飞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王登堂因土地拍卖以及改制事宜,通过张传霞送给王光祥现金4万元。王光祥收下。
  案发后,部分赃款被追回。裕安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王光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取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18 冯守成
  
  职务:安徽省全椒县南平行政村书记
  罪名: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08年9月。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对南平行政村原书记冯守成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以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6年期间,冯守成共贪污征地树木、青苗、坟地等补偿款85405元;借修建公墓、小于电站。推挖及雇人看鱼塘,安装自来水等工程受贿83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守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私自截留等方法贪污:同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19 杨建明
  
  职务:安徽芜湖市水务局副局长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08年5月中旬,安徽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芜湖市水务局原副局长杨建明受贿案进行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杨建明有期徒刑7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7年。杨建明曾担任芜湖市水务局副局长、芜湖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局副局长等职务。杨建明利用其在审批工程项目的职务便利。在水务局办公大楼建设、水务工程招标及施工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水利工程承包人张敬立等11人的贿赂款计 人民币42万元及美元3000元(同期折合人民币24830.7元)。其中,工程承包人张敬立(已判刑)为了能承包到滨江大道防洪工程、滨江公园防洪亲水工程等水利工程。送给杨建明的贿赂款达24万元。此外。杨建明还先后收取其他10名工程承包人的贿赂款18万元人民币以及美元3000元。
  法院认为,杨建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杨建明在未被移送检察机关侦查之前。主动交待受贿的犯罪事实;且认罪态度较好。并全部退出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20 倪国祥
  
  职务:海门市民政局副局长兼海门殡仪馆馆长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2008年4月16日,江苏省海门市法院一审判处倪国祥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近4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倪国祥,案发时任海门市民政局副局长兼海门殡仪馆馆长。从22岁进入海门火葬场工作,至1995年8月任海门市民政局副局长兼海门殡仪馆馆长,倪国祥的仕途算得上是一帆风顺。与一般落马贪官不同的是,倪国祥的公众形象一直不错。从一名搬尸工到成为全国劳模,再走上领导岗位,倪国祥一直以朴实实干示人,涉案的不少行贿人都说。倪从不强行索贿,并不是那种收了钱乱办事的人。
  在倪国祥担任殡仪馆馆长之后,生产、销售尸体火化炉的上海申东燃烧炉有限公司跟倪搭上了关系。1997年,倪国祥向上海这家公司购买合同金额高达100万元的4台旧式火化炉,为了感谢倪国祥,该公司销售经理柳某先后两次送给倪共计8万元。2002年,海门殡仪馆火化炉升级换代。倪国祥又投资100万元,从上海申东燃烧炉有限公司购置了两台国内一流的火化设备。倪国祥因此再次收受柳某4万元。
  据倪交待,从上海购进了两台全自动高档拣灰火化炉,他发现焚烧一具尸体需要用15至20公斤柴油。显然过于耗能;在他积极建议之下。上海的这家公司技术改造了火化炉。焚烧一具尸体仅需0.5公斤柴油:2005年,海门殡仪馆再次从该公司购买了每台29万元的新式全自动高档拣灰火化炉,该公司董事长夫妇为了感激倪的购买和建议,于2007年春节送给倪8万元。
  生产骨灰盒的企业众多,倪国祥因此成为不少骨灰盒供应商竞相巴结的对象。归案后,他交待先后收取了福建、浙江及省内苏州、盐城、淮安及海门本地10多家骨灰盒供应商数十次的贿赂,其中有小到1000元的“红包”,大到内有一两万元的信封。在倪国祥等殡仪馆负责人的照顾之下,几十元购进的骨灰盒,到了殡仪馆就卖几百元甚至上千元。
  近年来,海门殡仪馆在殡葬工程建设上先后投入上千万元巨资,这些工程都成了倪国祥的滚滚财源。1996年至2007年,倪国祥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体建筑户施某承接海门市殡仪馆多项工程以及在工程款支付上提供便利,先后收受施某7.3万元。在被倪国祥常常津津乐道的青龙陵园工程建设中,他仅收受安徽一家园林古建有限公司的贿赂就达6万元。
  
  21 贾秀忠
  
  职务: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宾馆总经理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宾馆原总经理贾秀忠。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索取贿赂32万元,2008年5月中旬被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受贿所得赃款32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宣判后,贾秀忠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1986年12月至2007年2月,贾秀忠一直担任包头宾馆总经理。是包头市任命的副县级干部。据公诉机关指控,贾秀忠利用担任包头宾馆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在包头宾馆装修工程发包、工程款拨付中,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总计人民币32万元。
  
  22 黄明来
  
  职务:北京华阳房地产发展公司(华阳房产)负责人
  问题:涉嫌贪污受贿,
  现状:正在审理中
  北京华阳房地产发展公司(华阳房产)原负责人黄明来,涉嫌贪污受贿1201万元,被检察机关诉至北京市二中院。
  黄明来,在1999年11月至2000年10月间,任华阳房产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检方指控,黄明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合作开发工程过程中,以自己促成合作合同变更、让北京华泰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与陕西鸿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直接合作为由,向北京华泰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索取70万元。
  此外,2001年2月至2002年4月间。黄明来伙同公司副总会计师牛景云,在华阳房产由国企转变为股份制的过程中,采取向审核部门隐瞒财务账证手段,将公司经营部拥有的净资产1131万余元非法占有。
  检方认为,黄明来、牛景云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分别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黄明来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3 郭生贵
  
  职务:北京西城法院院长
  罪名:贪污罪、受贿罪
  现状:判处死缓
  1999年2月至2007年5月,短短8年间。西城法院原院长郭生贵敛财700余万。
  法院认定。郭生贵受贿贪污700余万的罪行。均发生在其西城法院任期内。其中,收自律师的案源介绍费367万元。
  身为司法高官,手中的审判权力成了郭生贵生财的一个主要工具。诉讼材料披露。郭接受案件当事人的请托,为对方的诉讼提供特殊帮助,先后受贿32万元。
  主政西城法院多年,郭生贵的一项政绩是西城法院新建的审判大楼。2006年。这栋智能化大楼落成。不脱大楼建成、官员落马的窠臼。郭也应声落马。判决证实。其在该楼基建项目中收受相关单位负责人盛理评、徐益平等人回扣322万元。
  除收受律师、当事人、业务单位贿赂外。单位公款也成为郭生贵的目标。诉讼材料披露,郭还先后侵吞单位公款54.08万元。
  
  24 温庆巍
  
  职务:福建三华彩印公司总经理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福建三华彩印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温庆巍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768万余元。2008年3月,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温庆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审理查明,温庆巍于1994年2月至2005年11月担任福建三华彩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4年2月至2005年11月兼任龙岩红七匹狼彩印有限公司总经理,其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材料供应商贿赂768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据司法机关调查,温庆巍利用赃款在澳门购置了100余万元的房产,同时还有部分受贿赃款 和证据藏匿在香港等地。内地司法机关同港澳两地廉政公署紧密配合,从港澳地区取回相关证据,追回570余万元涉案赃款。
  法院认为,温庆巍身为国有企业公务人员。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款归个人所有,计人民币310余万元、港币128万余元、美元38万多元,共计折合人民币768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25 向大全
  
  职务:重庆市沙坪坝区梨树湾村党总支书记
  问题:涉嫌贪污、受贿
  现状:正在审理中
  2008年10月14日。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沙坪坝区梨树湾村原党总支书记向大全涉嫌贪污、受贿600余万元一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重庆玉龙房地产公司向当地政府提交申请,希望征用沙坪坝覃家岗梨树湾村的土地。向大全便以村党总支书记的身份动员社员拆迁,使玉龙公司顺利地得到了这块土地。2004年6月。玉龙公司负责人薛某给予向大全25万元。
  2006年3月,玉龙公司又出资组建了玉树王公司。薛某任董事长,向大全任总经理,该公司拥有地产200余亩。2007年沙区国土部门需征用该公司地产,但双方估价不一,随后召开协商会议。向大全以公司总经理和村党总支书记的双重身份参加。此后。薛某分三次给予向大全50万元。
  指控贪污的款项是诉讼的重要部分。公诉人指称。2003年沙区政府征用梨树湾村土地68亩,并在2007年给予了梨树湾村土地补偿款2250万元。按照法律规定。这笔钱应属于该村集体所有,只能用于该村的再生产和救济没有土地的村民再就业。向大全等人却用这笔钱为村里24名负责人集资建房。买房时,24人先付10万首付款,剩余459万全由村里支付。
  同时还指控,2007年向大全又从村里的土地补偿款中取出78万元,为包括自己在内的村委会5名成员购买商业保险,向大全个人购买保险20万元。
  
  26 悦胜利
  
  职务:福建省建工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死缓
  2008年3月,福建省南平市中级法院对福建省建工集团原党组书记、董事长悦胜利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悦胜利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悦胜利从1996年春节-~2006年春节,利用其担任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局长、福建省建工集团董事长等领导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利,并多次非法收受、索取请托人贿赂,受贿总额折合人民币989万元。
  1996年以来,悦胜利历任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局长、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交通厅副厅长。福建省建工集团董事长等职。2006年8月,悦胜利被福建省纪委“双规”。
  
  27 吴俊根
  
  职务: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渝南监察分局局长
  罪名:受贿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渝南监察分局原局长吴俊根,20多次收矿老板好处费40余万元。2008年9月3日,市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对其判刑11年。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至2008年1月间。吴俊根利用手中的权利,在开展对辖区煤矿的安全检查、事故处罚、复产验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为矿山安全评价公司帮忙揽业务中,先后20多次收受煤矿老板等人送的好处费40.6万元。在处长位置上还没坐热的吴俊根,因2008年1月18日南川高桥煤矿的一起致13人死亡的矿难,让他非常胆寒。事故发生后,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及时介入调查,并从中发现吴有受贿嫌疑。同年4月9日,吴被刑拘。
  
  28 周 军
  
  职务: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场监督处副处长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西南科瑞制药原董事长和总经理因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被调查,供出曾向重庆市食药监局市场监督处副处长周军送5000元好处费。而周军被“双规”后,不仅交待了自己的问题。还将市场监督处处长陈一平给“吐”了出来。2008年9月16日,重庆市五中院对市食药监局两名原处级干部进行公开宣判。
  据检察院透露,周军完全是个“意外收获”,如不是西南科瑞制药的原董事长王义明、总经理叶本君私分国家财产一案,两人争着供出曾给周军5000元好处费,恐怕他的问题还没暴露出来。根据2人的供词。纪委开始找周军谈话,2007年8月5日,周军被“双规”。周军通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把自己的经济问题全盘托出。
  周军于2000年任市食药监局市场监督处副处长,兼任市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副大队长,2004年初任市药品监督稽查总队队长。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周军利用分管药品分类管理、GSP认证等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及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万元。
  同时,检察官指控。周军的银行存款共有400余万元。来源不明。面对检察官的指控。周军没有异议:“这些证据全部属实,我认罪服法。”
  检察官表示。周军在被审查期间。提供了原市食药监局市场监督处处长陈一平涉嫌受贿的线索,经过检察机关调查,认定周军供诉属实。据此。市五中院以周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67万余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宣判后。周军当庭表示不上诉。
  
  29 陈一平
  
  职务: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处长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
  陈一平,男,1950年8月24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2000年9月起担任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处长兼市医药行业管理处处长:2003年4月起担任市药品技术评审认证中心主任:2004年1月起担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处长。
  法院查明,陈一平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用主管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项目内容变更审核、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认证)审核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20多家医药公司及个人钱财折合人民币共计95万余元。
  
  30 符小宝
  
  职务:江西省东乡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罪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因累计受贿124万余元、并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313万余元。江西省东乡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符小宝2008年4月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指控,2004年10月19日。鹰潭市俊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东乡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开发合同。2005年12月7日,双方变更合同后约定,东乡县新增耕地的全部指标双方各得一半。
  2005年12月,符小宝未经国土资源局同意。 也没有执行双方合同中约定,擅自同意俊杰公司相关人员王志刚将2173.95亩耕地指标卖给南昌县国土资源局,比合同规定多调走927.14亩,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3.3万元。
  为了感谢符小宝的协助,王志刚先后以多种形式向符小宝行贿共计近119万元。此外,符小宝还曾收受一下属土管所所长现金贿赂6万元。2006年6月,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耕保处处长黄岚受贿案发,符小宝感觉情况不妙,遂将曾收受的100万元好处费退还王志刚。
  东乡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符小宝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符小宝表示服判不上诉。
  
  31 刘俊德
  
  职务:古井集团原副总裁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8年5月8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古井集团原副总裁刘俊德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8万元、美元2万元、欧米茄手表1块、住房1套予以追缴。
  刘俊德曾任安徽省古井集团财务总监、副总裁。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9月18日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2008年1月24日亳州市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
  亳州市中院审理查明,刘俊德曾三次收受他人贿赂。其一,山东省烟台市新华包装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感谢刘俊德对其公司的关照,在2003年至2006年中秋节及春节期间,先后四次送给刘俊德8万元。这家公司为古井集团设计生产各种酒瓶瓶盖。其二,2004年3月份,安徽盛强集团总经理为把从古井集团拆借的资金尽快转到自己的账户上,送给刘俊德美元2万元及价值2.4万多元的瑞士产欧米茄男式手表1块。其三。刘俊德在古井集团负责委托理财业务时,于2003年12月和2004年1月间,先后四次拆借给深圳万福集团7000万元资金。万福集团董事会研究,在上海市购买一套价值122万元的住房送给刘俊德。刘俊德于2005年6月3日以其家属的名字将房屋办理了产权证。综上,刘俊德收受他人财物价值近149万元。
  
  32 卢建春
  
  职务:古井集团质量部经理
  问题:涉嫌受贿
  现状:正在审理中
  2008年5月22日上午,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古井集团副总经理、质量部经理卢建春涉嫌受贿一案。
  据起诉书指控,2001年至2006年间。卢建春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四川省某酒厂副总经理人民币120万元、美金1.5万元。并在业务上对该酒厂给与帮助;2003年至2007年间,卢建春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山西省文水县一酒厂董事长人民币70万元,并在业务上对该酒厂给与帮助。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卢建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刑法规定,应负相关刑事责任。
  
  33 黄家祺
  
  职务:广东佛山市邮政局监督保障部副总监
  罪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2年
  广东佛山市邮政局监督保障部原副总监黄家祺12年来的工资奖金等全部合法收入为600余万元,但其全部财产总和却多出200余万元。由于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三水法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被告人黄家祺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5月。佛山中院维持原判。
  经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黄家祺原系佛山市邮政局监督保障部副总监,在佛山市邮电局石湾邮电支局、澜石邮电支局、佛山市邮政局工作期间。1994年1月至2006年9月7日。其获得的工资、奖金、投资经商所得等收入共计人民币600多万元。
  经过侦查发现,黄家祺除去12年来600余万元的合法收入外。其拥有的物业、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债权等家庭财产和支出共计人民币实际为800多万元,其财产和支出超出收入高达人民币200多万元,被告人黄家祺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
  该案侦查终结后,由三水法院审理。三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家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从1994年至2006年9月其财产和支出超过合法收入200多万元。差额巨大,而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据此,三水法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被告人黄家祺有期徒刑2年,追缴其非法所得人民币200多万元。
  判决宣告后。被告人黄家祺不服。依法上诉至佛山市中级法院。佛山中院经依法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4 韩抗美
  
  职务:新疆日报社广告处处长
  罪名:贪污罪、受贿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
  2008年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合并判处被告人韩抗美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2003年,被告人韩抗美在担任新疆日报社广告处处长期间,与新疆泰和龙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以玉石、玛瑙等物品折抵10万元广告费。广告发布后。韩抗美到泰和龙公司领取了价值10万元的玉器。事后没有上缴报社,一直自己保管,后来还将一部分玉器送与他人。2006年3月。韩抗美调任报社工会专职副主席后,交接工作时仍未将剩余玉器移交。
  另外,被告人韩抗美还于2003年1月1日与乌鲁木齐市安特尔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广告承包合同,约定由安特尔公司承包新疆日报一版报眼刊头广告位3年,新疆日报在一版报眼刊头旁位置赠送安特尔公司15次报眼广告。事后,为表示感谢,安特尔公司3次送给被告人韩抗美人民币1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韩抗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财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韩抗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韩抗美在公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交待贪污、受贿事实,应属自首。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35 梁 卫
  
  职务:广西半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罪名: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
  2008年3月,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广西半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梁卫有期徒刑19年。
  检察机关指控,梁卫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受贿赂118万元、贪污32万多元、挪用公款126万元。在受贿方面,他在发包半宙制药职工宿舍楼等工程及支付工程款的过程中。先后3次收受了承建方的贿赂人民币18万元。在发包钦州市制药厂住 宅工程、半宙制药公司住宅楼和钦州大力神酒店土建工程及支付工程款过程中,收受承建方贿赂人民币60万元。在发包安装大力神酒店空调设备工程和支付款项的过程中,收受安装方贿赂的人民币20万元。在发包半宙制药公司道路绿化、排污处理工程及支付工程款的过程中,收受承建方贿赂的人民币20万元。
  2000年至2002年间,广西半宙制药为了能够完成责任状下达的指标。采用剥离不良资产、虚增公司利润的办法,从而使半宙制药连年超额完成目标责任状的指标,钦州市经贸委连续3年下发文件,同意半宙制药按政策发放经营目标责任奖共165万元。梁卫个人分得32万多元。同时,梁卫分别于2004年2月11日、3月3日先后两次挪用公款共126万元,用于其个人购买灵山县陆屋镇陆东村委会凤凰岭的土地近50亩。
  法院认为,梁卫作为国有公司的公务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作出上述判决。
  
  36 梁以弟
  
  职务:广西福利服务中心主任
  罪名:受贿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8年6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15万元的广西福利服务中心原主任梁以弟,被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自治区民政厅欲买地集资建房,并以其下属单位广西福利服务中心的名义购买,委托该中心主任梁以弟负责。同年6月,宁福(另案处理)与民政厅协商。由他以每亩10.5万元的价格协助民政厅购买崇左市的110亩土地。土地成交后,宁福应从中得差价款236万余元,但他实际上从广西福利服务中心等单位领取了263万元,多领了26万多元。
  宁福为何能顺利做成这笔“生意”?原来,在办理购买土地及有关转款手续过程中,梁以弟利用职权,于2003年11月在家中收受宁福贿赂5万元。2004年9月,梁以弟又在南宁市一酒店停车场,在自己驾驶的车里收受宁福送来的10万元。
  案发后,梁以弟退出赃款7万元。在法院审理期间,他又退出赃款8万元。
  
  37 李 飞
  
  职务:广州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8年6月,被控利用职权受贿百余万元的广州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飞一案宣判,一审判处李飞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及追缴其非法所得。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2年8月至2007年1月,李飞在担任广州市天河区副区长、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71452元、港币380000元、美元20000万、英镑5000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指控的事实经过审理之后。认定李飞犯受贿罪的事实成立,故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对一审判决,李飞表示不服,已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目前此案正在广东省高院的二审审理之中。
  
  38 莫世彪
  
  职务:广州市广源实业总公司总经理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8年5月,广州市广源实业总公司原总经理莫世彪受贿案有了一审判决。莫世彪被控在担任总经理期间,受贿近300万元人民币和4万美元,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4月到2004年12月间,莫世彪在担任广州市广源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在处理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扩征属于广州市广源实业总公司产权的海珠广场地块拆迁建设过程中,分两次收受承建商广州市一装饰工程公司余某送上的贿赂款人民币37万元。
  2005年至2006年,莫世彪在负责与一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的海珠广场A、B、C块项目。多次收受该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广州军区司令部首长服务部的简某给的贿款人民币120万元和4万美元。
  
  39 张以权
  
  职务: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问题: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
  现状:正在审理中
  2008年3月4日,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张以权涉嫌滥用职权及受贿19.1万元一案,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以权对受贿事实供认不讳,但否认滥用职权指控。
  现年45岁的张以权自2000年起在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先后任中心副主任、主任。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3年间。张以权帮助同学黄某成立了广州市正阳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因当时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采购业务委托给招标代理公司。张以权便利用职权擅自将部分数额较大又容易完成的招标项目委托给黄某的公司代理,据统计,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给正阳公司的招标代理项目共有74项,共计人民币1.6亿元。张以权还向黄某透露了大量的政府采购信息。
  公诉机关还指控,2003年至2006年期间,张以权还收受了黄某和广州市5家负责公务用车维修的汽车修配厂负责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9.1万元。2007年,张以权被纪委“双规”。同年7月27日投案自首。
  在庭审中。张以权对其犯受贿罪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否认自己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张以权辩称,他将工程委托给正阳公司是在2003年1月1日《采购法》实行之前,并没有违反当时的规定:而他也只是在黄某的公司成立前为其提供过咨询意见,而并没有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张的辩护律师称。政府采购中心的所有招标信息都在网上公开发布,不存在公诉机关指控的张以权向黄某透露信息的情况。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40 龙起銮
  
  职务: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政府副秘书长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2008年6月,广西贵港市覃塘区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贵港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龙起銮有期徒刑6年6个月,受贿所得赃款73万元依法予以没收。
  法院经审理查明。龙起銮于1997年至2007年5月。在分别担任贵港市港北区贵城镇党委书记及贵港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期间,利用其主持贵城镇全面工作及在贵港市人民政府协助分管土地、城建等职务之便。先后5次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共计人民币73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认为,龙起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41 杨忠慧
  
  职务:贵州独山就业局副局长
  罪名:贪污罪、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在2年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搞假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多次套取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补 贴,收受他人贿赂和贪污赃款327390元。2008年11月,贵州独山县就业局原副局长杨忠慧因犯贪污罪和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杨忠慧在独山县就业局任职期间,从案发至今两年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在独山县某职业技术学校以及都匀某电脑教育培训中心等学校,搞假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多次套取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补贴。收受他人贿赂和贪污共得赃款327390元。
  其中2007年7月至同年10月,杨忠慧在独山县某职业技术学校农民工技能培训实行监管和检查的过程中,两次收受该校给予的好处费24550元。
  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杨忠慧伙同黔南州就业局工作人员肖某(另案处理)和都匀某电脑教育培训中心校长田某(另案处理)商量在独山县尧梭中学、麻万中学、龙井中学、羊凤中学、独山党校搞假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738人,在黔南州就业局套出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补贴538740元。其中杨忠慧分得248000元。
  
  42 周金银
  
  职务:贵州省石阡县供电局局长
  罪名:受贿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贵州省石阡县原供电局局长周金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工程老板贿金共25,2万元。2008年4月18日。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周金银有期徒刑7年。
  现年36岁、大学文化的被告人周金银在担任石阡县供电局长期间,从2003年3月至2006年2月,利用分管财务的便利,先后15次收受严某、彭某、邱某、李某、谭某等贿赂款共计25.2万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周金银在检察机关只掌握严某行贿的情况下,接到检察机关电话通知后,就如实向检察机关交待了其他人的行贿问题。鉴于被告人周金银在案发前已积极退赃,如实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节等。法院予以减轻处罚。
  
  43 杨贵斌
  
  职务:贵州省清镇市环保局局长
  罪名!滥用职权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环保局长与企业就排污费“协商”,导致排污费少征收4574万。2008年5月9日。贵州清镇市法院环保法庭就清镇市环保局原局长杨贵斌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贵斌犯滥用职权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
  按照相关规定,清镇市环保局没有减、免、缓缴排污费的决定权。但被告人杨贵斌就任清镇市环保局局长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对清镇市辖区内的多家企业排污费实行协商收费。
  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贵州水晶集团、贵州化肥厂、清镇发电厂等13家排污企业2004年至2006年三年共90次监测报告,应征收排污费5704万余元。而实际上。这13家企业缴纳的排污费仅为1129万余元,少征收4574万余元。
  法院查明:杨贵斌在任期间。在他的要求下。贵州水晶集团建材公司、清镇发电厂各提供了一辆轿车供清镇市环保局使用,两车的相关费用一律由两单位缴纳。而盘江化工厂、弘业纺织印染公司、第七砂轮厂等企业则给清镇市环保局赞助购买了沙发、电脑、数码相机等部分办公用品:同时。被告人杨贵斌在任职期间还收受了贵州水晶化工集团、清镇发电厂、贵州化肥厂等企业中秋节或春节的过节费用共计约15000元。
  另外,2006年7至8月份,杨贵斌与贵州水晶化工集团董事长姚某某商谈合作,在老砖厂的基础上新建一个蒸养砖厂,计划投资600万元。按合同约定杨贵斌只出资150万元并负责经营管理,但却占有新砖厂、老砖厂40%的股份。
  
  44 黄保勤
  
  职务:贵州镇远县县委书记
  罪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现状: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8年5月27日。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黄保勤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3月至2005年12月。黄保勤在担任镇远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借为镇远县单采血浆站站长陈登富、镇远鼎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镇远县人民医院等个人或单位谋取利益之机,先后单独或伙同其妻王质莹(另案处理)非法收受、索要陈登富、蒋华、任贵远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67万元,并造成国家血站损失近亿元。
  法院同时查明黄保勤现有家庭财产2210787.45元人民币、5692.99美元、886.56欧元,扣除黄保勤家庭合法收入以及收受的67万元贿赂款和74300元违纪款。尚有951279.64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据此,一审法院作出判决:黄保勤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总刑期1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一审宣判后,黄保勤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45 安得卫
  
  职务: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扶贫办主任
  罪名:贪污罪、受贿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扶贫办主任,不仅利用手中的扶贫项目大肆受贿,而且还设法占有、贪污公款,给国家扶贫工作造成严重损害。2008年2月29日。榆中县扶贫办原主任安得卫贪污受贿案,经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后,以贪污罪、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安得卫有期徒刑12年;与其同案的榆中县扶贫办原会计魏志千,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宣判后,安得卫服判,魏志千当庭表示上诉。
  检察机关指控,安得卫在榆中县任扶贫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并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从2002年3月到2007年1月。分别收取榆中县某局局长张某、某种鸡场场长孙某、某乡书记孙某、某村支部书记冯某以及某营销会会长周某等9人送来的“感谢费”共计40.7万元,同时还采取扶贫资金返还款不入账的方式侵吞公款11万元。而魏志千则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扶贫返还款不入账的方式侵吞公款2.11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安得卫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应数罪并罚,因其具备自首情节,故依法从轻判处其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而魏志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46 石 雪
  
  职务: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负责人、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罪名: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现状:判处死缓
  2008年9月,被称为“中国金融第一案”的石雪案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落槌。石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2年3月30日。一起由海南华银、大连证券、新华证券、秦皇岛商业银行等十余家金融机 构联手伪造金融凭证诈骗中国人民银行巨额兑付资金震动了中央,涉案金额高达2.64亿元。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成立专案组。对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的海南华银等多家机构立案侦查,史称“330专案”。
  至2004年,“330专案”中已有6起案件移送司法审理,而时为海南华银和大连证券两家机构负责人的石雪是专案系列中的关键核心涉案人。石雪面临着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金融凭证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6项罪名指控。2008年1月8日,海口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罪并罚。决定对石雪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同案犯梁勇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对梁勇执行无期徒刑。石雪本人对这个判决结果不服。当庭表示上诉。而原公诉机关以原判对石雪犯贪污罪判处死缓量刑畸轻,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提出抗诉。鉴于案情的复杂性与牵涉面甚广,2008年7月8日海南省高院二审开庭后并没有作出当庭判决。2008年9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海南华银金融巨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依法以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多项罪名。判处原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负责人、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石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47 郑秀博
  
  职务: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罪名:受贿罪、贪污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5年
  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受贿23万元,贪污公款6000元,河南新乡县原副县长郑秀博被一审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5月。郑秀博利用担任卫辉市顿坊店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之便,未经招标,让张某承包该乡比干庙大楼建设工程,事后收受张某感谢费2万元。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郑秀博利用担任卫辉市后河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之便。未经招标让商某承包该镇工业园道路建设工程,先后5次收受商某感谢费15万元。2006年4月,被告人郑秀博利用担任卫辉市后河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之便,为当地一酒厂解决经济纠纷,事后收受该酒厂厂长牛某所送好处费5万元。2007年5月,郑秀博利用担任新乡县副县长的职务之便。借当地提拔调整干部之机,收受李某、赵某所送好处费各5000元。
  此外。2007年1月,郑秀博还利用担任新乡县副县长的职务之便,借在新乡市党校学习的机会,虚开参观费6000元,报销贪污自肥。
  
  48 李景林
  
  职务:重庆酉阳国土房管局地矿科科长
  罪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7年
  重庆酉阳国土房管局地矿科原科长李景林利用职务之便受贿13万元。2008年4月8日。酉阳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李景林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
  法院调查,李景林在2005年8月至2006年6月间,先后利用职权为他人介绍矿产地质评估业务和地灾评估意见。收受多人行贿8次共计人民币13.4万元。此外,还滥用职权为他人发放新的采矿许可证,造成作为重庆市重点能源工程金家坝水电站枢纽工程的石料场与他人采石场范围重合。从而导致电站施工受阻,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景林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退清全部的赃款。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了上述判决。
  
  49 季宏斌
  
  职务:湖北鄂州市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理
  罪名:受贿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2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3万元。2008年6月6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鄂州市原建委主任季宏斌涉嫌受贿案。以季宏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04年至2007年间,季宏斌在担任鄂州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和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经理期间。利用分管、主管市政工程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2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23万元。
  
  50 夏选民
  
  职务:湖北黄冈市原信用联社理事长
  罪名:受贿罪
  现状,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08年3月,黄冈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原理事长夏选民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夏选民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被告人夏选民自1996年至2006年,先后担任人行黄冈支行农金科长、黄冈信用联社理事长,在此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5笔,共计人民币110万余元。1999年初,时任人行黄冈支行农金科科长的夏选民在承接信用社纸杯、贷款等业务中对温州籍商人周耀臣予以关照,收受周某2万元;2002年8月,经夏选民从中帮忙,福建省闽发证券有限公司获得蕲春信用联社5000万资金受委托购买国债项目,并由该公司运营管理该国债,夏选民获得“业务费”65万元;2002年4月,在被告人夏选民的帮助下。黄冈信用联社出资1.5亿元委托甘肃省证券公司深圳营业部购买国债,并将国债委托其运营管理,夏选民先后收受该公司国债部副经理祝磊交与的2笔款项计38万元:2003年,在黄冈信用联社办公楼土建及装潢工程等项目上,夏选民收受承建人王琼两块宅基地的“感谢费”5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选民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集体企业从事领导、管理等公务,依法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其人事关系是否转移及其经集体企业选举担任领导职务的事实,不影响其受国有单位委派的性质,应适用《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规定,夏选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夏选民自愿认罪,并退清全部赃款。且有自首及立功表现,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其可予减轻处罚,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编 金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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