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身违法原则到合理原则:美欧对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制方法

来源 :法制博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yd96524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相比于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对市场产生的影响更为复杂,一方面纵向垄断协议如横向垄断协议一样,会有利于经营者垄断市场,攫取垄断利润,另一方面纵向垄断协议有利于解决“搭便车问题”和提高产品销售服务。因此对于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制,美国与欧盟两大反垄断执法区域都经历了一个从严格禁止到宽严相济的转变,本文旨在分析美欧对于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制方法,为我国反垄断法的执行提供相应参考。
  关键词:纵向垄断协议;本身违法原则;合理原则
  中图分类号:D93/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35-0238-01
  一、美国法对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制方法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早规制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国家之一,美国反托拉斯法在规制纵向价格垄断协议活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美国对于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规制原则历经了一个从本身违法原则向合理性原则转变的过程。
  “本身违法原则”(per se rule):只要上、下游经营者之间只要制定、实施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又不符合反垄断法中的豁免情形,即违反了反垄断法的规定,具有法律上的可谴责性和应受制裁性。在早期的反垄断司法活动中,“本身违法原则”得到了哈佛学派的强力支持,再加上其适用过程中确定性强,评判标准明确,因此得到了当时美国大部分法院的采纳。“本身违法原则”作为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主要规制原则是在1911年的迈尔斯案中得到确立的,在该案中法官的主流意见认为转售价格固定协议的实施,会削弱乃至消除同一品牌内的销售商之间的价格竞争,间接有利于达成价格卡特尔,使市场中的商品价格不会因为销售商之间的竞争产生变化。
  “合理原则”(rule of reason):认为仅仅凭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实施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纵向价格限制协议的行为,还不能判定当事人违反了反垄断法,还必须根据个案的特殊情况,分析该协议对该市场内的竞争状况、消费者福利是否有损害以及该协议的实施是否会提高经济效率,当司法者通过缜密的分析后认为该协议所带来的竞争效果弊大于利的时候,反垄断法才会对该协议予以规制。在二战后,随着芝加哥学派的崛起,“合理性原则”越来越多的被司法者所采纳。“合理原则”的崛起是在2007年的丽锦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忽略了丽锦公司与原告及其他转售商之间的横向关系,以5比4的微弱优势推翻了迈尔斯案的先例,多数派法官认为今后在涉及到纵向价格限制协议的案件里必须有完全适用合理原则;只有当涉案协议完全或者几乎完全具有限制竞争和降低产出的效果时候,本身违法原则方有一定的适用空间。该案说明了在美国对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主要规制原则已经由本身违法原则转向合理原则。
  二、欧盟法对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制原则
  欧盟作为当今世界反垄断三大区域之一,虽然较美国在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规制上起步较晚,但是作为后起之秀,憑借后发优势,结合自身实际对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确立了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并用的规制模式。
  欧盟法早期是不区分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的,关于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规制原则只是散见于一些规定中,缺乏系统的规定,导致欧盟在规制纵向价格垄断协议问题上常常出现一些法律空白。直到1999年欧盟地区出台了第一部直接规制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法规——《纵向协议集体豁免规则》,该规则第一次在欧盟反垄断法体系中确立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概念。而对于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规制原则的规定,与美国法不同的是,欧盟法对于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规制原则上一方面并没有完全放弃本身违法原则,通过颁布《关于纵向协议集体豁免条例》规定转售价格固定协议和最低转售价格限制协议仍然属于非法;另一方面欧盟也逐步引入合理原则,并逐渐扩大其适用范围,欧盟之后颁布了《纵向价格行为限制条例》,该条例规定当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符合三种有利于市场竞争的情形时,是可以得到豁免的;同时欧盟法90年代末也将最高价格转售限制协议剔除出欧盟反垄断法中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范畴。
  三、美欧纵向价格垄断协议规制原则变化的原因
  综上所述,经过发展,从总趋势上看,美国和欧盟在纵向价格规制原则方面都逐步提高了合理性原则的地位,扩大了其适用范围。其背后的原因在于立法者认识到纵向价格垄断协议不仅仅会给市场竞争带来负面作用,而且在特定的情况下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反而会提高消费者的福利,对解决“搭便车问题”、提高产品销售服务、维护企业的商誉、促进产品质量标准化等方面能带来较大的积极作用,因此各国反垄断法对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相对更宽容,选择适用“合理性原则”对那些反竞争效果弱,而积极作用大的纵向价格垄断协议予以豁免。
  [参考文献]
  [1]胡甲庆.反垄断法的经济逻辑[M].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114-123.
  [2]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局(编)[Z].文学国,黄晋,等译.美国反托拉斯手册,8-9页.
  [3]蒋岩波,喻玲.反垄断司法制度[M].商务印书馆,2012:50-53.
其他文献
由于气象海洋探测场内部分布着一些电子信息设备,且地理区域环境比较特殊,极易引发雷电灾害.因此,做好气象海洋探测基地雷电防护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根据气象海洋探
[摘 要]传统的小学数学教学方式存在很大弊端,一方面不能激起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另一方面很难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在“新课标”的指导下,本文认为老师完全可以改变教学方式,通过“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带动学生独立做题”、“组织学生相互交流”、“培养学生自主创新”四方面的努力,来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  [关键词]小学数学 新课标 教学方式    传统的数学教学是学生被动吸收、机械记忆、反复练习、强化
德治与法治的调整范围和作用各不相同,在金融内部犯罪控制中德治优于法治,德治是守法、执法、有效控制犯罪的基础.然而我国金融内部犯罪控制中重法轻德,在道德建设中存在诸多
北京是辽、金、元、明、清五朝古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有六、七百年的历史,留下许多古迹,现在的北京城区基本上是明朝的遗址,1949年后经多次拆改、扩建,面貌大为改观,一些
期刊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也是新世纪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方向.江泽民同志在此会议上的讲话,把素质教育中素质的内涵概括为:科学文
[摘要]合作学习能有效地促进学生的主体性发展,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合作精神,激发学生成功和创新意识,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关键词]合作学习 合作意识 教学程序 优势    在经济一体化与专业分工日趋精细的大趋势下,合作意识与合作能力已经成为人们生存发展的重要品质。现在的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习惯了以“我”为中心,唯“我”独尊,常以放大镜看别人的缺点和自己的优点,这是他们走向社会、走向成功的
摘要:在实务界无权处分和《合同法》第51条一直存在争议,在《物权法》颁布后,对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的解释采纳了《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无权处分行为效力待定说,并且以《物权法》第15条作为其解释的基础。  关键词:无权处分;处分行为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35-0236-01  作者简介:韩鹏(1978-),男,汉族,辽宁沈阳人,研究生,辽宁省
本文提出一种新的学习化学史的方法——IHV教育,阐述了新课标背景下通过IHV学习化学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介绍了IHV教育法的基本实施过程。 This paper presents a new metho
《孙子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对二战中的交战双方来说,获得空中技术优势的最简单途径就是了解敌机的弱点,知道敌机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于是,在战争中,敌对双方
期刊
Background: The proportion of never?smokers with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NSCLC) is increasing, but that in Korea has not been well addressed in a large pop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