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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2日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俗称“五严规定”即:(1)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3)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4)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5)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办学中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