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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城市314户城镇低保家庭获廉租房补贴,共补贴资金21万元。从2007年11月开始,该市城镇非农业户口中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向所属社区提出廉租住房保障书面申请,填写《宜城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审批表》,经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和各镇(办、区)社区专管员联合调查核实,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进行廉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