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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签署《国家知识产权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关于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安排》,以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特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自2011年11月,内地与香港特区签署首份知识产权领域合作文件以来,内地与香港特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围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人员培训和自动化及专利文献等开展了一系列交流合作,取得了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