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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和谐社会与国家公共权力之间存在天然的矛盾,法治则是解决这种天然矛盾的最佳途径。依法治国的本质在于用体现公平正义的“良法”控制、约束国家公共权力,防止其随意扩张和滥用,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法治视野下的国家公共权力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人民主权、权力有限、分权制衡、公正公开。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国是我们政法工作者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