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一种精神产品,音乐商品有着不同于一般物质商品的特殊性,音乐商品承载的是音乐艺术,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并以其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反映并作用于社会生活。因此音乐商品既体现一般商品的特点又具有意识形态的特征。正确处理音乐商品这两种特性之间的关系,在体现音乐艺术价值的同时,注重音乐商品文化内涵,依循商品化的客观规律,才能真正推动中国音乐事业的发展,中国社会的音乐商品化最终追寻的不是瞬间的商业利益,而应该是文化的积淀与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