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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民”在一定历史时期中一般均有民爵称号,但是“吏民”在普赐民爵产生之前已经出现,在普赐民爵衰亡之后依然存在,两者并非同步产生或退出历史舞台。故“吏民”并非由是否拥有爵称而决定的。“吏民”中存在贫富差别是普遍的、正常的现象,故“吏民”也不是由是否具有“中家以上”财产和“生活富裕”而决定的。“吏民”中的“中家以上”和“富裕者”是少数,“中家以下”和贫穷者是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