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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基层检察院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需加强。其中,思想政治建设是根本,不能有丝毫松懈;队伍建设是手段,要常抓不懈;选人用人机制是最重要的一种激励机制,应当引起足够重视。本文对加强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相关见解。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 队伍建设 选人用人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250-02
近年来,全国各地基层检察院奋发进取、力争上游、干事创业的氛围较为浓厚,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犯罪,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和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服务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但是,在基层检察院大建设、大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影响和制约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薄弱环节,亟需加以改善。
一、影响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薄弱环节
影响基层检察院建设发展的薄弱环节有很多,主要表现为当前一些基层检察院在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抓得不紧,在队伍建设方面力度不大,在选人用人机制方面不够科学,从而制约了基层基础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些基层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对平时的思想政治学习重视不够,学习氛围不浓,学习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被动应付上级检查;一些基层院对中层领导管得不严,导致个别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不强;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不讲原则,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有些党员的党员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有些党员的进取精神不够强、执法观念较陈旧等等。
(二)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些基层检察院存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年龄结构老化,留不住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干警学习能力不强,检察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少,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人才交流机制不畅通,未充分落实轮岗制度等缺陷。
(三)选人用人机制方面的问题
一些基层检察院不同程度存在人才青黄不接的断层现象;在晋升职务与级别时,论资排辈的现象还轻度存在;激励机制不健全,奖勤罚惰不明显,干好干坏一个样,容易造成人才心理失衡;干警能上能下的机制不健全,一些干警升任中层领导干部后即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出不了成绩或不能胜任工作,任前任后素质反差大,却仍然留用等等。
二、促进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需要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当然,一些基层检察院的建设发展除了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外,还有思想观念不新、监督能力不强、工作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软肋。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各地检察机关的地理环境、人才队伍、传统习惯、经费条件等都存在差异。但总体来说,基层检察院的工作要实现科学发展,思想政治建设是根本,人才队伍建设要常抓不懈,激励机制中的选人用人机制很重要。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是积极贯彻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坚持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中心组学习作为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杜绝政治学习形式化;要加强检察业务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全体干警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要突出理论联系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要教育引导党员着力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到事关检察工作发展大局、事关全院工作全局、事关干警切身利益的工作,在决策前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领导班子全体的智慧;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独立、负责、求实、创新地完成各自的工作,同时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领导集体的权威;要坚持好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增强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意识,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监督,相互沟通,消除疑虑与隔阂,形成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良好局面。
三是坚持从严治党,永葆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领导班子要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严肃党的组织纪律,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是讲党性,重品行,加强作风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组织和全体干警的监督,做到作风正派,能坚持以德育人,模范遵守各项政治纪律、廉政纪律和各项办案纪律,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执法活动中,领导班子成员能亲临一线,勇担重任,对“说情案”、“关系案”能依法办理,廉洁执法。
五是面向党员干部开展作风纪律教育。领导班子要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中层领导干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正绩观。要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在作风上存在的宗旨意识不强、个人主义严重、纪律观念淡薄等突出问题。要树立一批作风优良、公正执法、勤廉兼优、模范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引导作用。
(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一是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基层检察院要改变队伍建设盲目、随意的现状,切实制定好教育培训规划,拓宽(下转第252页)(上接第250页)培训渠道,满足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人员的培训需求,推进教育培训工作步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鼓励青年干部参加司法考试,在时间、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开展观摩庭、模拟法庭、演讲赛、辩论赛和疑难案件评析等活动,努力培养一批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通过邀请专家学者讲课及实地调研等形式,着力提高干警进行信息宣传和检察理论研究的能力。
二是建设好学习型检察院。基层检察院要把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立足当前工作实际,着眼长远发展,制定人才培养长远规划;坚持“文化育检”,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使崇尚学习的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完善学习奖惩激励机制,组织开展读书沙龙、读书演讲、读书征文等活动,树立爱读书、善读书、读好书的新风尚。
三是建立人才交流机制。基层检察院要大力加强同基层党委领导和组织部门的沟通,尽力解决部分任职时间较长、贡献较为突出的干警的待遇问题,既可以把优秀的干警交流到乡镇(街)或政府各部门去任职,也可以用非领导职务的方式尽力解决部分从领导岗位退下来的老同志的待遇问题。这有利于提供充足的领导岗位激励干警积极竞争,有利于提拨任用年轻干警,有利于优化中层领导结构,有利于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加强干警的轮岗交流。当前,基层检察院普遍对轮岗制度执行得不好,这种状况亟需改善。要定期对干警进行轮岗交流,培养锻炼综合型人才;要合理调配各科室人员,既要从加强专业化建设的角度考虑,保持办案部门的相对稳定,又要立足于全面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还要注意各部门干警在年龄结构、职称等级上的搭配,防止业务部门人才出现断层或青黄不接的现象。
(三)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有效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要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主要看干警是否有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是否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同时,注重发掘有才能的干警,观察其是否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是否能干出成绩。
二是着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要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制度,运用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方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认真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确保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准确性;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要建立干部“能下”制度,对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干部及时解除领导职位,以健全竞争机制。
三是注重培养造就优秀年轻干部。要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重点加强年轻干部党性修养和实践锻炼,使他们切实做到忠诚党的事业、心系人民群众、专心做好工作、不断完善自己;要有计划安排年轻干部到业务繁忙的岗位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要扎实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到系统培养、择优使用。
四是建立健全干部的考察、评价、监督机制。要确保群众畅所欲言,充分行使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注意选拔任用那些埋头苦干、任劳任怨、政绩突出而又事不张扬的人,善于识别那些投机取巧、沽名钓誉、弄虚作假的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后,更嚴格要求、教育和管理,督促其勤政廉政,健康成长。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 队伍建设 选人用人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2-250-02
近年来,全国各地基层检察院奋发进取、力争上游、干事创业的氛围较为浓厚,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犯罪,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和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服务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但是,在基层检察院大建设、大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影响和制约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薄弱环节,亟需加以改善。
一、影响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薄弱环节
影响基层检察院建设发展的薄弱环节有很多,主要表现为当前一些基层检察院在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抓得不紧,在队伍建设方面力度不大,在选人用人机制方面不够科学,从而制约了基层基础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些基层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对平时的思想政治学习重视不够,学习氛围不浓,学习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被动应付上级检查;一些基层院对中层领导管得不严,导致个别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不强;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不讲原则,官僚主义作风严重;有些党员的党员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有些党员的进取精神不够强、执法观念较陈旧等等。
(二)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些基层检察院存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年龄结构老化,留不住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干警学习能力不强,检察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少,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人才交流机制不畅通,未充分落实轮岗制度等缺陷。
(三)选人用人机制方面的问题
一些基层检察院不同程度存在人才青黄不接的断层现象;在晋升职务与级别时,论资排辈的现象还轻度存在;激励机制不健全,奖勤罚惰不明显,干好干坏一个样,容易造成人才心理失衡;干警能上能下的机制不健全,一些干警升任中层领导干部后即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出不了成绩或不能胜任工作,任前任后素质反差大,却仍然留用等等。
二、促进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需要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当然,一些基层检察院的建设发展除了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外,还有思想观念不新、监督能力不强、工作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软肋。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各地检察机关的地理环境、人才队伍、传统习惯、经费条件等都存在差异。但总体来说,基层检察院的工作要实现科学发展,思想政治建设是根本,人才队伍建设要常抓不懈,激励机制中的选人用人机制很重要。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是积极贯彻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坚持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中心组学习作为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杜绝政治学习形式化;要加强检察业务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全体干警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要突出理论联系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要教育引导党员着力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到事关检察工作发展大局、事关全院工作全局、事关干警切身利益的工作,在决策前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领导班子全体的智慧;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独立、负责、求实、创新地完成各自的工作,同时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领导集体的权威;要坚持好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增强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意识,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监督,相互沟通,消除疑虑与隔阂,形成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良好局面。
三是坚持从严治党,永葆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领导班子要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严肃党的组织纪律,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是讲党性,重品行,加强作风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组织和全体干警的监督,做到作风正派,能坚持以德育人,模范遵守各项政治纪律、廉政纪律和各项办案纪律,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执法活动中,领导班子成员能亲临一线,勇担重任,对“说情案”、“关系案”能依法办理,廉洁执法。
五是面向党员干部开展作风纪律教育。领导班子要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中层领导干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正绩观。要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在作风上存在的宗旨意识不强、个人主义严重、纪律观念淡薄等突出问题。要树立一批作风优良、公正执法、勤廉兼优、模范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引导作用。
(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一是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基层检察院要改变队伍建设盲目、随意的现状,切实制定好教育培训规划,拓宽(下转第252页)(上接第250页)培训渠道,满足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人员的培训需求,推进教育培训工作步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鼓励青年干部参加司法考试,在时间、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开展观摩庭、模拟法庭、演讲赛、辩论赛和疑难案件评析等活动,努力培养一批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通过邀请专家学者讲课及实地调研等形式,着力提高干警进行信息宣传和检察理论研究的能力。
二是建设好学习型检察院。基层检察院要把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立足当前工作实际,着眼长远发展,制定人才培养长远规划;坚持“文化育检”,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使崇尚学习的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完善学习奖惩激励机制,组织开展读书沙龙、读书演讲、读书征文等活动,树立爱读书、善读书、读好书的新风尚。
三是建立人才交流机制。基层检察院要大力加强同基层党委领导和组织部门的沟通,尽力解决部分任职时间较长、贡献较为突出的干警的待遇问题,既可以把优秀的干警交流到乡镇(街)或政府各部门去任职,也可以用非领导职务的方式尽力解决部分从领导岗位退下来的老同志的待遇问题。这有利于提供充足的领导岗位激励干警积极竞争,有利于提拨任用年轻干警,有利于优化中层领导结构,有利于提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加强干警的轮岗交流。当前,基层检察院普遍对轮岗制度执行得不好,这种状况亟需改善。要定期对干警进行轮岗交流,培养锻炼综合型人才;要合理调配各科室人员,既要从加强专业化建设的角度考虑,保持办案部门的相对稳定,又要立足于全面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还要注意各部门干警在年龄结构、职称等级上的搭配,防止业务部门人才出现断层或青黄不接的现象。
(三)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有效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要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主要看干警是否有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是否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同时,注重发掘有才能的干警,观察其是否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是否能干出成绩。
二是着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要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制度,运用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方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认真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确保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准确性;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要建立干部“能下”制度,对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干部及时解除领导职位,以健全竞争机制。
三是注重培养造就优秀年轻干部。要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重点加强年轻干部党性修养和实践锻炼,使他们切实做到忠诚党的事业、心系人民群众、专心做好工作、不断完善自己;要有计划安排年轻干部到业务繁忙的岗位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要扎实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到系统培养、择优使用。
四是建立健全干部的考察、评价、监督机制。要确保群众畅所欲言,充分行使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注意选拔任用那些埋头苦干、任劳任怨、政绩突出而又事不张扬的人,善于识别那些投机取巧、沽名钓誉、弄虚作假的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后,更嚴格要求、教育和管理,督促其勤政廉政,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