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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发[2018]2号2018年1月3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西安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全国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17]1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十三五'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陕政发[2017]46号)精神,及时应对、科学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