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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4年起,松江县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对县与镇过去实行的财政包干体制进行了改革,确立了“分税核定基数、收入增量分享”的新体制,作为由财政包干制向科学、规范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一种过渡。经过一年来的实践,新体制已显示出一些优越性,但在运行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按照科学、规范的要求加以完善.县与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效果及其存在的不足之处松江县确立的县与镇财政管理新体制,是以1993年各镇预算内财政收支实绩为基础,经过新旧税种转换后,按新口径划清中央税和地方税(主要是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