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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战略部署,深入落实国家、省“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总体要求,推动“十三五”时期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商务部《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快散装水泥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6]354号)和《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等有关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具体意见和规定,黑龙江省工信委印发了《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快散装水泥发展的指导意见》(黑工信原发 [2017]5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