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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是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台州市黄岩区把这项工作与推进党代会常任制结合起来,从2004年8月开始建立实施党代表社情民意收报制度,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党代表的一项重要职责固定下来。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初步形成了党代表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的运行机制,较好地发挥了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的建言献策、决策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