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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近日因一份与学生签订的协议书被置于风口浪尖。《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中明确“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行为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据校方介绍,这份协议书由来已久,从2004年建院之初就有,曾经在2006年修订过一次,每年与入学通知书一起发至学生及家长手中。一纸“生死状”,引起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