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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农民日报》报道:记者从财政部获悉,刚刚发布的《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和《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申报指南》明确了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对象,即重点扶持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适当扶持正在成长上升、确能带动农民致富、较小规模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