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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在总则里提出:“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在组织与实施中,《纲要》还指出:“家庭是幼儿园的重要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和社区的教育资源,扩展幼儿生活和学习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