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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在“总目标”中要求“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激发想象力和创造潜能。”对于小学生想象作文教学,《语文课程标准》提出“鼓励学生写想象中的事物,激发他们展开想象和幻想”的实施建议,并要求在小学一二年级的写话和三四年级的习作教学中,学生能写想象中的事物,五六年级能写简单的想象作文。有效落实上述要求,对于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特别是提高表达能力、发展思维能力和创造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