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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天津市个人缴费人员,2013年漏缴一年,12月想起去交费时,已经过了结算期,只能在2014年办理。听说跨年再缴费算补缴,可能会有保值费。请问,保值费按什么标准计算?李海李海读者: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个人缴费窗口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80号)的规定:"2014年在个人缴费窗口参保人员补缴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