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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主体间性的深入研究,对于文学文本翻译中各个主体间如何进行互动和交流也成了我们研究的客体。巴赫金的对话理论为我们揭开主体之间共生共存性以及对话的必然性,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对话也暗含着理解的差异性和误解性,因此我们需要在对话理论的基础上,各个主体之间进入交往达到理解哈贝马斯的交往的合理性。伽达默尔解释学则从本体论的角度诠释翻译主体间交往的历史必然性和融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