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规范制度全程监督 促进自身反腐倡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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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一直以来检察机关始终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放在与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近些年检察机关先后制订出台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制度、《执法规范》、人民监督员制度、案件回访制度等四项规范制度,实现了执法办案的全方位、全程监督,有效提升了自身反腐倡廉的监督效果。
  关键词:廉政风险;规范制度;反腐倡廉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防控廉政风险为核心内容,针对可能诱发腐败的各类风险,通过分析评估,找到风险点,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拓展预防腐败工作领域的有效措施,是建立健全具有检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效途径。
  一、检察机关始终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放在与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检察机关在2006年以前形成并施行了案件回访制度,2006年出台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决定》,2010年最高检在几经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制订了《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简称《执法规范》),从2003年开始试点实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历经7年的探索和调研后,2010年10月,最高检正式出台了《检察机关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制度的规定》。这四个规范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促进自身反腐倡廉的坚定立场,在促进规范、文明、公正执法方面效果显著。
  二、四项规范制度地位和作用 
  1、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强化了执法办案的前期预防作用。随着检察机关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全面开展,有效实现了监督讯问、遏制翻供和保障人权等法律效果,同时,也有效实现了对职务犯罪办案人员在侦查前期的监督。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对讯问过程的监督,也是对侦查人员的监督,讯问过程的规范、公平、公正是后期侦查、决策的基础,讯问内容的固定可以有效预防侦查人员的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发生。
  2、《执法规范》的系统编纂,科学、全面的硬性规定了检察人员执法办案行为。该规范有机整合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业务规范以及纪律规定,充分吸纳检察改革最新成果,是检察机关各个业务部门和各个工作环节的统一、完备、权威的强制性规范。明确了立案的条件、标准和审批程序,完善了羁押的适用对象、期限告知、审批程序等,从执法流程和制度上防止侵犯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有效规范和监督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
  3、人民监督员制度基本实现了重要环节的决定权及重大决策的监督。人民监督员制度是顺应“谁来监督监督者”及检察机关应强化内部监督而生的,人民监督员工作施行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赞同,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内容都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重点环节、案件、决策等,将这些由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体现了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和诉讼民主的要求,在规范执法、发挥诉讼民主、促进人权保障、独立行使检察权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能有效的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提升检察机关决策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4、案件回访制度实现了事后监督。案件回访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结的案件的当事人、被害人、当事人单位、被害单位等进行后期的回访,回访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被害人、相关单位等权利义务是否得到维护,办案人员是否文明、规范、公正廉洁执法。案件回访制度对于提升办案人员质量和廉洁执法的意识,做好息诉、涉检非法信访、上诉、预防安全事件的发生都具有重大意义。
  三、完善制度建议
   1、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建设告知制度。为解决工作中容易出现的:“供后再补录”及少数干警办案理念和侦查讯问能力不适应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等问题,应加大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学习培训力度。笔者重点建议在第一次讯问开始前对讯问人进行如下告知:(2010年被检察日报采用):一是简明介绍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意义。二是告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主要规范要求。要求每次录制活动的连贯及时间的完整,不允许办案人员和录制人员随意取舍进行录音录像,力求反映的内容客观、真实和全面。三是告知举报方式和法律后果。使犯罪嫌疑人知道监督、敢于监督后有顺畅的救济途径;同时,明确非规范实施的录音录像资料无效。
  2、强化《执法规范》的学习、考核。最新出台的《执法规范》是指导和指引检察干警执法的硬性操作要求,检察机关干警应当认真学习和研究掌握,现实中存在个别干警将下发的《执法规范》束之高阁,谈不上学习和掌握,对规范执法条文所折射出的执法理念一无所知,依旧依据老办法、老经验,贯彻落实最高检的执法理念和精神的预期无法实现,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当事人的权益。笔者建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加大对《执法规范》的学习和考核力度,如正在进行的执法规范考试是很好的形式,但建议对考试应由上级院或平级院交叉监督考试过程,预防考试作弊及应付式考试行为的发生,对于考试不及格的干警进行一定范围警告批评,并要求脱产学习,通过提升干警业务素质来监督干警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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