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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从一个综述的视角出发,阐释了农村农地确权政策产生的资源禀赋效应。学界已有研究发现,农地确权主要有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和信贷资源三种资源禀赋效应。基于对文献的梳理,本文提出能够使得这三种资源禀赋效应发挥实际作用的启示性建议:为提高农民的参与度、增强对农民职业技能的培训和提高农民对金融资源的可得性,并提出了未来农地确权政策的进一步研究方向。
关键词:农地确权;资源禀赋效应
一、 引言
土地产权的稳定切实关系到农户的土地权益,界定清晰、权属明确的农地产权制度有助于农户对生产要素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有助于增强农户对土地价值的稳定性心理预期,从而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福利。近些年来,聯合国粮农组织和其他一些国际机构倡导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展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一些国家的确权改革已取得初步的成效,也引发学界对农地确权政策效果评估的热议。世界范围内农地确权制度改革也促使了我国农地确权工作的推进,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迅速的背景下,为农地确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方面,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促使农业生产需要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的经营,而目前我国农村土地细碎化现象较为普遍,农户开展大规模农地经营需以法定形式确立土地产权,激发农地交易市场的活力;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与城市的界限越来越窄,农民也多了除了务农之外的就业选择。农民择业偏好的改变要求农业土地资源的重新配置,要求通过确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增强农民土地经营权的排他性,解决农村劳动力流转后的土地抛荒、弃耕等问题。,研究农地确权通过改变农户持有的资源禀赋的方式影响农户的收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也可为制定下一步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指引方向。本文认为,农地确权主要对农户产生了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和信贷资源三种资源禀赋效应,本文主要的研究思路是:首先,对上述三种资源禀赋效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总结已有文献的研究特点和研究结论;其次,在总结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总结农地确权政策的资源禀赋效应得以发挥的启示性结论;最后,提出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
二、 农地确权的资源禀赋效应研究综述
1. 农地确权的土地资源禀赋效应。农地确权以颁发土地承包经营证的方式将农户持有的土地资源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为农户在土地交易市场上进行农地流转交易提供了法律保障。改变了农户土地交易只能局限于“熟人社会”的历史状态,增强了农户的社会信任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强化了农民对土地资源的产权强度,增强了农户配置土地资源的自由度。实现了农户之间从农业土地资源的争夺到农业土地资源合法化交易的转变,减少了农户之间不必要的土地纠纷。
农地确权的土地资源禀赋效应的基本逻辑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农地确权提升了农户对土地资源配置的空间,农户可以自主的安排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方式和劳动时间,可以自主决策土地转入或转出。衡量农地确权后农地流转的变量主要有土地转入规模、转出规模和租金率。一种较为主流的观点认为农地确权促进了农地流转,既有文献在这一方面提供了证据:Deininger和Jin(2005)基于中国三个贫困省份数据发现,农地确权提高了农村土地的循环率,降低了农村土地市场的交易成本,而他们的理论模型估计结果也表明,农村土地交易市场分配手段比行政分配手段更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Yahui Wang等(2018)基于CHARLS数据发现,农地确权提高了土地市场的租金率,且使农地的租金率上涨了3.9%。与上述数据相同,黄佩红(2018)发现农地确权降低了农村土地转出的可能性,提高了农村土地转入的可能性。Li(2012)基于成都市农地确权相关案例发现,确权带来了土地租金率的上涨。Yan和Huo(2016)基于河南省实地调查数据发现,农村农地确权增加了农户参与农村土地租赁市场的概率,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颁发显著提高了农户参与土地租赁市场的频率。程令国(2016)基于CHARLS数据,得出相同的结论,且验证了农地确权提高土地租金率的结论。在此基础上,李金宁等(2017)基于浙江省农户调查数据,发现确权不确地的方式更有助于农村土地的流转。
另一个与上述有明显差异的研究视角是,认为农地确权并不会促进农村农地流转。该视角主要基于行为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认为农民对土地持有一个心理账户的估算,确权后在土地市场上的交易价格若低于其心理预期价格,农户就会放弃土地交易。Deininger等(2005)基于中国九省数据验证了上述结论。另外,农户与土地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生存工具,还可能存在情感上的依赖关系。这种情感依赖抑制了确权后的农地流转。蔡洁、夏显力(2017)基于甘肃天水调查数据发现农地确权对农民参与农地流转有抑制作用。林文声等(2017)基于H省农村经济数据实证分析,发现农地确权对农村农地流转同时具有促进和抑制作用,抑制作用可能源于农民的“恋农情节”。田甜等(2017)也从乡土习惯的角度,分析农地确权政策可能与农民生活习惯之间存在潜在冲突,是否确权应由农民自由选择。
2. 农地确权的劳动力资源禀赋效应。农地确权政策为农户提供了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证明,使农户不再被捆绑到农业生产中,拓宽了农户职业选择的自由度,从而增加了农户的劳动力资源禀赋。学界对这一禀赋效应的研究集中在两种观点上,一是农地确权增加了农户的农业生产劳动力资源禀赋,表现在确权后农户对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投资的增加;Schweigert(2006)以危地马拉数据为基础,发现农地确权政策使得农业生产更能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农户增加了农业生产人数投入,并以此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与之类似,林文声等(2017)以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数据为实证基础发现,农地确权增加了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时间,他们又基于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实证研究表明,农地确权政策显著增加了农户家庭务农人数占比,从而提高农户的农业生产效率。张莉等(2018)基于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发现,农地确权颁证促进了农户劳动力留在农业生产部门,并未显著向二三非农产业专业。 另一方面是农地确权促使了农户由农业部门转向非农部门就业的可能性,表现在确权后农户转变为个体经营、外出务工等非农职业从事者。Bezabih等(2014)基于埃塞俄比亚数据验证了这种农地确权的非农劳动力资源禀赋效应,确权政策颁布确实促进了农业向非农的正向流动。刘晓宇(2008)使用中国农村调查数据发现了相同的结论。也有学者发现了农地确权与非农就业之间的反向因果效应,Janvry等(2015)以墨西哥为例,发现农地确权对农户的非农就业有正向激励,同时,非农就业者多的村庄更倾向于推行农地确权政策。许恒周(2018)基于农户生计多样化视角评估了农地确权政策的效果,与兼业型农户相比,发现非农从业农户对确权政策的效果评价更好。有学者认为农地确权的劳动力资源禀赋效应存在个体异质性,朱建军(2018)基于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得出结论,农地确权对外出务工的影响值存在于受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上的群体和年轻人群体,在老年人和受教育程度初中以下的群体中并不显著。
进一步,也有学者探讨了农地确权、劳动力流转和农地流转之间的中介效应联系,程令国(2016)基于CHARLS数据库的分组回归结果表明,确权后,相对于一般农户,外出务工农户更倾向于将农地流转出去;许庆等(2017)同样基于CHARLS数据,验证了农地确权对农地转出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农村劳动力流动在其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应进一步进行农地确权,改革户籍制度。
3. 农地确权的信贷资源禀赋效应。农地确权颁证将土地承包经营证书发放到农户手中,该证书已经成为很多金融机构认可的贷款凭证(Heltberg,2002),因此,农地确权具有显著的信贷资源禀赋效应。但基于各国资源环境、金融市场发展程度等因素的差异,各国研究产生了支持和反对两种观点。支持者认为:Feder(1988)基于泰国农村数據发现,农地确权政策确实有显著的信贷效应,且在信贷市场完善的地区更加明显。Erica Field(2004)以秘鲁全国城市土地所有权项目为基础,估计出土地产权确立对市民产生的信贷效应,土地产权变更有助于改善信贷配给,提高穷人的贷款可得性;但这种信贷效应仅存在于公共部门,不存在于私人部分。Potamites(2014)基于印度尼西亚的住户调查数据发现,农村农地确权确实存在显著的、正向的信贷效应,至少可以部分的解释为确权地区农户的信贷信息有所改善,这些信息具体包括农户的资产质量,还款能力等,提高了农户参与到信贷市场的可能性。类似的,李景荣等(2018)基于中国九省调研数据实证分析验证了中国农地确权制度改革信贷效应的存在性,且农地确权是农地价值影响农民信贷的负向中间调节变量。以同样的数据为基础,米运生等(2018)得到相同的结论,并进一步将农地确权的信贷效应解释为确权降低了农民获得贷款的固定资产门槛、收入门槛和交易费用门槛。也有学者从农村金融发展的角度分析农地确权的信贷效应,彭魏倬加(2016)以湖南四县调查数据为基础,认为农地确权使得农户从金融机构贷款的能力上升、贷款额度上升和贷款利率下降。
反对者认为:Michael R. Carter(2003)基于巴拉圭地区的面板数据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在农户都有正向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农地确权改革的信贷效应能否发生取决于农户拥有的土地亩数,大、中亩数土地农户因农地确权状况改善自身的信贷条件,但小亩数农户不会受到影响,长此以往,会加剧农户之间的贫富差异。Galiani和Schargrodsky(2010)基于阿根廷的一项确权改革,发现农地确权具有显著的减贫效应,但这种效应不是通过改善信贷机会发生的,而是通过增加住房投资,增加子女教育等途径实现的。Domeher(2012)以加纳官方数据为例,发现农地确权并未为农户带来信贷上的额外好处。Do(2008)研究了1993年越南土地法的影响,比较该法律实施前后的结果表明,农地确权并未给农户带来更多的信贷机会。Petracco(2010)基于乌干达数据也发现了相同的结论,农户对土地的自由保有权提高了农户的信贷资源禀赋,而非土地使用权。
三、 基于农地确权的资源禀赋效应综述的启示性建议
1. 提高农民对农地确权工作的参与。已有文献发现,农民存在对土地的心理依赖和“恋农情节”,从而可能使农地确权政策产生反向效果。抑制这种反向效果的可行性措施是增加农民的参与感,在农村农地确权工作中,让农民了解农地确权政策的全过程。农地确权有关会议保证农户代表的出席率,保证农民为自己主张土地产权的权利。
这样的做法虽然未能从根结上改变农民对土地的心理依赖,但却可以提高农民对农地确权相关工作的信任感,让农民了解确权工作确实以法律的形式将农民使用土地的权利确定下来,以此鼓励农民参与到农村土地租赁市场,增加土地的流转率。
2. 增强对农民的职业技术培训。农地确权政策颁布以后,提高了农户的劳动力资源禀赋,提高了农户转业的可能性。但很多农户从事农业生产时间较长,只对农业生产的基础性知识和技能比较了解,但仍缺乏农业专业化生产和从事非农行业相关知识和技能。农业生产专业化知识和技能的缺乏可能阻碍农户开展大规模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非农职业技能的缺乏抑制了很多农户农转非的意愿,也使得很多外出务工农户在非农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薄弱,
增强对农民职业技术培训是更好的实现农户劳动力资源禀赋效应的前提条件。一方面,对有继续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农户开展职业农民培训,引导农户使用现代化的机械设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农场化的经营模式;另一方面,对有农转非意愿的农户开展非农行业职业培训,农户掌握了更多除农业生产技能以外的技能,有助于提高农户在非农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拓宽农户的职业选择范围,从而提高农户外出打工的工资性收入和自主经营的经营性收入,提高农民的福利水平。
3. 改善农民对金融资源的可得性。农地确权提高了农户的信贷资源禀赋效应,即农地确权政策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证成为很多金融机构认可的贷款凭证。但这一项贷款凭证能否发挥作用还取决于地区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即该确权村庄是否有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正规的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是否承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为贷款抵押凭证。若没有完善的金融服务机构体系,农户贷款面临着空间地理上的障碍,农户取得贷款需要到县城或省城层层审批,增加了农户取得贷款的难度和时间成本,影响农户取得贷款进行农业或非农业生产经营的进程。
关键词:农地确权;资源禀赋效应
一、 引言
土地产权的稳定切实关系到农户的土地权益,界定清晰、权属明确的农地产权制度有助于农户对生产要素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有助于增强农户对土地价值的稳定性心理预期,从而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福利。近些年来,聯合国粮农组织和其他一些国际机构倡导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展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一些国家的确权改革已取得初步的成效,也引发学界对农地确权政策效果评估的热议。世界范围内农地确权制度改革也促使了我国农地确权工作的推进,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迅速的背景下,为农地确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方面,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促使农业生产需要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的经营,而目前我国农村土地细碎化现象较为普遍,农户开展大规模农地经营需以法定形式确立土地产权,激发农地交易市场的活力;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与城市的界限越来越窄,农民也多了除了务农之外的就业选择。农民择业偏好的改变要求农业土地资源的重新配置,要求通过确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增强农民土地经营权的排他性,解决农村劳动力流转后的土地抛荒、弃耕等问题。,研究农地确权通过改变农户持有的资源禀赋的方式影响农户的收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也可为制定下一步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指引方向。本文认为,农地确权主要对农户产生了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和信贷资源三种资源禀赋效应,本文主要的研究思路是:首先,对上述三种资源禀赋效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总结已有文献的研究特点和研究结论;其次,在总结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总结农地确权政策的资源禀赋效应得以发挥的启示性结论;最后,提出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
二、 农地确权的资源禀赋效应研究综述
1. 农地确权的土地资源禀赋效应。农地确权以颁发土地承包经营证的方式将农户持有的土地资源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为农户在土地交易市场上进行农地流转交易提供了法律保障。改变了农户土地交易只能局限于“熟人社会”的历史状态,增强了农户的社会信任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强化了农民对土地资源的产权强度,增强了农户配置土地资源的自由度。实现了农户之间从农业土地资源的争夺到农业土地资源合法化交易的转变,减少了农户之间不必要的土地纠纷。
农地确权的土地资源禀赋效应的基本逻辑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农地确权提升了农户对土地资源配置的空间,农户可以自主的安排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方式和劳动时间,可以自主决策土地转入或转出。衡量农地确权后农地流转的变量主要有土地转入规模、转出规模和租金率。一种较为主流的观点认为农地确权促进了农地流转,既有文献在这一方面提供了证据:Deininger和Jin(2005)基于中国三个贫困省份数据发现,农地确权提高了农村土地的循环率,降低了农村土地市场的交易成本,而他们的理论模型估计结果也表明,农村土地交易市场分配手段比行政分配手段更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Yahui Wang等(2018)基于CHARLS数据发现,农地确权提高了土地市场的租金率,且使农地的租金率上涨了3.9%。与上述数据相同,黄佩红(2018)发现农地确权降低了农村土地转出的可能性,提高了农村土地转入的可能性。Li(2012)基于成都市农地确权相关案例发现,确权带来了土地租金率的上涨。Yan和Huo(2016)基于河南省实地调查数据发现,农村农地确权增加了农户参与农村土地租赁市场的概率,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颁发显著提高了农户参与土地租赁市场的频率。程令国(2016)基于CHARLS数据,得出相同的结论,且验证了农地确权提高土地租金率的结论。在此基础上,李金宁等(2017)基于浙江省农户调查数据,发现确权不确地的方式更有助于农村土地的流转。
另一个与上述有明显差异的研究视角是,认为农地确权并不会促进农村农地流转。该视角主要基于行为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认为农民对土地持有一个心理账户的估算,确权后在土地市场上的交易价格若低于其心理预期价格,农户就会放弃土地交易。Deininger等(2005)基于中国九省数据验证了上述结论。另外,农户与土地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生存工具,还可能存在情感上的依赖关系。这种情感依赖抑制了确权后的农地流转。蔡洁、夏显力(2017)基于甘肃天水调查数据发现农地确权对农民参与农地流转有抑制作用。林文声等(2017)基于H省农村经济数据实证分析,发现农地确权对农村农地流转同时具有促进和抑制作用,抑制作用可能源于农民的“恋农情节”。田甜等(2017)也从乡土习惯的角度,分析农地确权政策可能与农民生活习惯之间存在潜在冲突,是否确权应由农民自由选择。
2. 农地确权的劳动力资源禀赋效应。农地确权政策为农户提供了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证明,使农户不再被捆绑到农业生产中,拓宽了农户职业选择的自由度,从而增加了农户的劳动力资源禀赋。学界对这一禀赋效应的研究集中在两种观点上,一是农地确权增加了农户的农业生产劳动力资源禀赋,表现在确权后农户对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投资的增加;Schweigert(2006)以危地马拉数据为基础,发现农地确权政策使得农业生产更能实现规模化经营的农户增加了农业生产人数投入,并以此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与之类似,林文声等(2017)以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数据为实证基础发现,农地确权增加了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时间,他们又基于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实证研究表明,农地确权政策显著增加了农户家庭务农人数占比,从而提高农户的农业生产效率。张莉等(2018)基于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发现,农地确权颁证促进了农户劳动力留在农业生产部门,并未显著向二三非农产业专业。 另一方面是农地确权促使了农户由农业部门转向非农部门就业的可能性,表现在确权后农户转变为个体经营、外出务工等非农职业从事者。Bezabih等(2014)基于埃塞俄比亚数据验证了这种农地确权的非农劳动力资源禀赋效应,确权政策颁布确实促进了农业向非农的正向流动。刘晓宇(2008)使用中国农村调查数据发现了相同的结论。也有学者发现了农地确权与非农就业之间的反向因果效应,Janvry等(2015)以墨西哥为例,发现农地确权对农户的非农就业有正向激励,同时,非农就业者多的村庄更倾向于推行农地确权政策。许恒周(2018)基于农户生计多样化视角评估了农地确权政策的效果,与兼业型农户相比,发现非农从业农户对确权政策的效果评价更好。有学者认为农地确权的劳动力资源禀赋效应存在个体异质性,朱建军(2018)基于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得出结论,农地确权对外出务工的影响值存在于受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上的群体和年轻人群体,在老年人和受教育程度初中以下的群体中并不显著。
进一步,也有学者探讨了农地确权、劳动力流转和农地流转之间的中介效应联系,程令国(2016)基于CHARLS数据库的分组回归结果表明,确权后,相对于一般农户,外出务工农户更倾向于将农地流转出去;许庆等(2017)同样基于CHARLS数据,验证了农地确权对农地转出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且农村劳动力流动在其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应进一步进行农地确权,改革户籍制度。
3. 农地确权的信贷资源禀赋效应。农地确权颁证将土地承包经营证书发放到农户手中,该证书已经成为很多金融机构认可的贷款凭证(Heltberg,2002),因此,农地确权具有显著的信贷资源禀赋效应。但基于各国资源环境、金融市场发展程度等因素的差异,各国研究产生了支持和反对两种观点。支持者认为:Feder(1988)基于泰国农村数據发现,农地确权政策确实有显著的信贷效应,且在信贷市场完善的地区更加明显。Erica Field(2004)以秘鲁全国城市土地所有权项目为基础,估计出土地产权确立对市民产生的信贷效应,土地产权变更有助于改善信贷配给,提高穷人的贷款可得性;但这种信贷效应仅存在于公共部门,不存在于私人部分。Potamites(2014)基于印度尼西亚的住户调查数据发现,农村农地确权确实存在显著的、正向的信贷效应,至少可以部分的解释为确权地区农户的信贷信息有所改善,这些信息具体包括农户的资产质量,还款能力等,提高了农户参与到信贷市场的可能性。类似的,李景荣等(2018)基于中国九省调研数据实证分析验证了中国农地确权制度改革信贷效应的存在性,且农地确权是农地价值影响农民信贷的负向中间调节变量。以同样的数据为基础,米运生等(2018)得到相同的结论,并进一步将农地确权的信贷效应解释为确权降低了农民获得贷款的固定资产门槛、收入门槛和交易费用门槛。也有学者从农村金融发展的角度分析农地确权的信贷效应,彭魏倬加(2016)以湖南四县调查数据为基础,认为农地确权使得农户从金融机构贷款的能力上升、贷款额度上升和贷款利率下降。
反对者认为:Michael R. Carter(2003)基于巴拉圭地区的面板数据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在农户都有正向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农地确权改革的信贷效应能否发生取决于农户拥有的土地亩数,大、中亩数土地农户因农地确权状况改善自身的信贷条件,但小亩数农户不会受到影响,长此以往,会加剧农户之间的贫富差异。Galiani和Schargrodsky(2010)基于阿根廷的一项确权改革,发现农地确权具有显著的减贫效应,但这种效应不是通过改善信贷机会发生的,而是通过增加住房投资,增加子女教育等途径实现的。Domeher(2012)以加纳官方数据为例,发现农地确权并未为农户带来信贷上的额外好处。Do(2008)研究了1993年越南土地法的影响,比较该法律实施前后的结果表明,农地确权并未给农户带来更多的信贷机会。Petracco(2010)基于乌干达数据也发现了相同的结论,农户对土地的自由保有权提高了农户的信贷资源禀赋,而非土地使用权。
三、 基于农地确权的资源禀赋效应综述的启示性建议
1. 提高农民对农地确权工作的参与。已有文献发现,农民存在对土地的心理依赖和“恋农情节”,从而可能使农地确权政策产生反向效果。抑制这种反向效果的可行性措施是增加农民的参与感,在农村农地确权工作中,让农民了解农地确权政策的全过程。农地确权有关会议保证农户代表的出席率,保证农民为自己主张土地产权的权利。
这样的做法虽然未能从根结上改变农民对土地的心理依赖,但却可以提高农民对农地确权相关工作的信任感,让农民了解确权工作确实以法律的形式将农民使用土地的权利确定下来,以此鼓励农民参与到农村土地租赁市场,增加土地的流转率。
2. 增强对农民的职业技术培训。农地确权政策颁布以后,提高了农户的劳动力资源禀赋,提高了农户转业的可能性。但很多农户从事农业生产时间较长,只对农业生产的基础性知识和技能比较了解,但仍缺乏农业专业化生产和从事非农行业相关知识和技能。农业生产专业化知识和技能的缺乏可能阻碍农户开展大规模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非农职业技能的缺乏抑制了很多农户农转非的意愿,也使得很多外出务工农户在非农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薄弱,
增强对农民职业技术培训是更好的实现农户劳动力资源禀赋效应的前提条件。一方面,对有继续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农户开展职业农民培训,引导农户使用现代化的机械设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农场化的经营模式;另一方面,对有农转非意愿的农户开展非农行业职业培训,农户掌握了更多除农业生产技能以外的技能,有助于提高农户在非农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拓宽农户的职业选择范围,从而提高农户外出打工的工资性收入和自主经营的经营性收入,提高农民的福利水平。
3. 改善农民对金融资源的可得性。农地确权提高了农户的信贷资源禀赋效应,即农地确权政策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证成为很多金融机构认可的贷款凭证。但这一项贷款凭证能否发挥作用还取决于地区金融资源的可获得性,即该确权村庄是否有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正规的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是否承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为贷款抵押凭证。若没有完善的金融服务机构体系,农户贷款面临着空间地理上的障碍,农户取得贷款需要到县城或省城层层审批,增加了农户取得贷款的难度和时间成本,影响农户取得贷款进行农业或非农业生产经营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