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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于2007年7月6日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月薪4000元。双方于当年10月签订劳动合同,终止日期为2012年7月6日。但2011年12月29日,人事总监口头通知我,总公司决定与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理南是认为我工资过高,实际作用不大,并准备给我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我实际工作日截止至201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