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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北京石油化工总厂,在1972年底到1973年9月,先后从日本引进了年产30万吨乙烯以及和它配套的高压聚乙烯、聚丙烯、丁二烯4个项目。从确定项目、对外谈判、签订合同到建成投产,总共不到3年。这些引进项目经过投产后的考验,证明技术上是比较先进的,建设工程质量是好的,投产一次成功,很快就达到了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这4个项目所用的外汇,折合人民币为54,000万元,1976年投产以来,不到两年时间,已向国家上缴利润税收等57,600万元。实践证明,这4个引进项目是成功的。它有许多好的经验,值得学习;也有一些教训,需要今后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