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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家庭暴力案件逐年增加,越来越多的受虐妇女因为不堪忍受长期的家庭暴力而被迫杀夫,对于这类案件,各地的审判标准不一,量刑结果悬殊,因此应制定一个统一的司法实践标准。通过论述受虐妇女综合症的相关理论,进一步分析了受虐妇女综合症适用于我国司法实践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它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