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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本系统(含市县(区)局、直属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海南省当年印发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为准)以上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监督重点是项目招标前、招标中、招标后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