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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商标法》修正案,其中明确了“禁止生产者、经营者将‘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专栏以及其他商业活动。”这条新闻在当时其实并没有引起行业太多的关注,或者说并没有引起经销商群体的关注,但随着今年5月1日正式执行期限的来临,这一新通过的法律又开始重新被行业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