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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1日,美国国会通过了一项决议,认定从意大利移民到美国的安东尼奥·梅乌奇才是真正的电话发明者,而所谓的“电话之父”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虽然于1876年在美国获得了发明电话的专利,但实际上他却是一个“无耻的窃贼”。新决议一经公布,立刻引起了多方面的强烈反应:意大利裔美国人纷纷欢呼这一迟来了一个多世纪的“公正判决”;加拿大方面则指责美国国会为了政治目的篡改历史。作为对美国的“回报”,加拿大众议院于6月21日效仿美国国会正式通过决议,重申贝尔是电话的发明者。孰是孰非?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