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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四委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10]709号)要求,为深刻汲取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教训,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建设安全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