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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在我国经济发展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促进国内经济增长、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和拉动就业等方面起显著作用。虽然大量的政府投资项目需要进行招投标活动,但是诸多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项目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使用寿命大大降低,社会效益不理想等现象时有发生。其源头就在于该项目招投标效果不好,行业主管部门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与招投标活动效果好坏密切相关,而大量的研究学者都只关注招投标过程而忽略对招投标效果的研究。为此,进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后评估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总结现行招投标制度执行效果和市场参与主体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制度、市场环境以及相关理论的角度对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总结出这些相关影响招投标活动效果的因素,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必须要进行效果后评估的提供了理论和现实背景。以项目集成管理和利益相关者互相协同为指导思想搭建了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后评估的基本框架,本框架是以法律法规等环境体系为保障,以相关电子信息集成化处理作为平台支撑,实现招投标效果全过程的评估工作,招投标后评估实施要点有后评估对象的选定、后评估阶段的划分、后评估内容的确立和后评估途径设定四个方面。其中,招投标后评估阶段的划分是依据招投标主要流程进行划分的;招投标后评估途径是基于集成各种资源的信息化以及构建指标和评估模型进行后评估工作的开展;招投标效果后评估的内容主要是针对招投标活动的参与主体在招投标各个阶段的活动行为进行效果评估。运用文献研究法以及问卷调查法对招投标后评估进行指标构建并筛选出有效指标,建立各个阶段的指标体系。由于指标有定量和定性之分,故采取层次分析法——熵权法——模糊综合评价法形成评估模型,对招投标活动进行效果评估并得出结论,具体步骤为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的初始权重,运用熵权法对指标初始权重进行修正,综合评价得出效果判定。以某政府投资项目为实例,运用评估模型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实施阶段的效果进行评价,得出综合效果评价值,旨在验证指标体系的合理性和模型的适用性,并为未来招投标效果后评估工作提供经验,为规范招投标市场提供一种新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