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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永泰的打工者卢仲锋于12月8日与福州福美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艺部签订承揽合同,合同期3个月,合同保证金3000元。合同上写着:合格产品每件加工费5元,合同期内完成任务600件,合同期内完成600件后,合同保证金无息退还;每月完成产量600件以上另加管理费每个1元,当月完成2000件奖500元,3000件奖1000元,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