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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和宏观调控需要,2014年继续对小麦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的进口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并对尿素等3种化肥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施滑准税,并适当调整税率,以保证国内棉花市场供需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