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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浙江省苍南县某农民认为县政府的行政决定侵犯了自身的权益,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把县政府推上了人民法院的被告席,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起“民告官”案。十年后,浙江省杭州市某实业公司在对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又要求有权机关对行政处罚所依据的国务院四部局“红头文件”进行复议审查,成为我国首例“状告”政府文件的行政复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