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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0消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通知,明确了地市级以上地区申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申请条件、申报程序和审核指标等内容,辖区80%以上县(区、市)获得上述荣誉称号者可申报,重点将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人员队伍、服务能力等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