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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蔡灿津同志在《也谈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一文(见《社会科学辑刊》八五年第一期)中提出:"相对真理可以说就是在一定条件下实现了对客观事物近似的、但都是如实反映其原状的真理.它是客观真理的相对表现,即近似地、有条件地表现.""绝对真理就是对客观事物的完全地、无条件地、绝对正确地认识.这里所说的真理的’绝对’,根本的含义也是在于指明认识对客体、主观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符合、一致的绝对性,即是无条件地、完全地符合,而没有任何不一致之处."我认为,蔡灿津同志对于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这对范畴的理解,并不完全符合经典作家的原意,且与客观实际相左,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