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快速处置程序》出台,对需要报国土资源部的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应急处置作出明确规定。文件明确,部环境司接到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拟写情况报告。并和国务院报告稿一同报部领导审批,同时与灾害发生地国土资源厅(局)核实灾情、险情。根据部领导指示,部环境司代表国土资源部商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负责派出专家组赴灾害现场进行地灾成因调查和应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