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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党和国家对法院工作也越来越重视。人民法院的性质及其所担负的神圣职责决定了法院应最应当是最公正的、最讲理的地方,决定了它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司法不公正,就会使违法行为得不到制裁,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就得不到体现,人民群众就会失去对法律和司法的信任,进而危及到国家政权和社会稳定的根基。为了更好地实行依法治国方略,确保实现司法公正,出色地完成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