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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在对某厂进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时,发现该厂账实严重不符,库存材料及产成品短缺近200万元。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对其财务往来账进行了清理核对,发现“应收账款”贷方数额高达185万元,“应付账款”有3个账户余额挂列多年未有变化,经过询问有关人员,多方查证,查明该厂虚入材料、挂列收入,漏缴税金309130元的事实。原来,该厂为了达到少交增值税的目的,一方面将1995年以来销售产品收入22笔1712294元记入“应收账款”贷方,表面看是预收货款,实际产品已出库,款已收到,形成漏缴增值税2910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