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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管理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成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新要求。而律师作为新社会组织及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参与社会建设、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化解疏导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要求“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服务好社会管理创新”。故律师应当发挥好以下六个方面的职能作用,即在法律宣传中的作用、在立法完善方面的作用、在推动政府依法决策与依法行政等方面的作用、在推进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中作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