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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记者陈丽娜《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的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对如何预防以及处理医疗纠纷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提出: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病历资料,包括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账单以及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可以查阅、复制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死亡或者无法自主表达意愿的.其近亲属有权查阅、复制其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