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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职业化和分层教学法是对教学系统分析与研究的重要手段,而职业化教学法应以分层法教學为前提,有利于提升高职英语教学效率与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职业能力能够进一步提升。因此,本文将基于职业化和分层化教学法在高职英语教学中的理论依据,分析了现阶段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以此提出了基于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高职英语教学体系革新途径,进而提升高职英语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能够实现英语能力全面发展,为今后学习与职业就业奠定良好基础。
【关键词】职业化;分层教学法;高职英语;教学革新
【作者简介】吴菲(1981.11-),女,副教授,硕士,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研究方向:英语教学。
引言
英语是高职教学体系中的重点组成部分,是促进学生英语应用能力、思维能力提升,以及职业综合素质发展的关键教学之一。因此,创新教学方式,运用多种教学手提升高职英语教学质量,是当前高职英语教学实施的主要手段。职业化教学能够帮助学生在高职英语教学中实现职业能力良好发展,分层教学法能够在高职英语教学中,系统性的分析与探究符合高职学生的职业英语教学计划。但是,以职业化为前提的高职英语分层教学法,是有效提升高职英语教学成效,促进学生能够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局举措。
一、职业化和分层化教学法的高职英语教学理论依据
由于学生个性化发展差异明显,其主要表现在性格、学习与交际行为上。首先,在高职英语教学中教师应遵循分层化教学法,为学生进行系统化英语教学设置,积极创设符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教学内容。其次,要基于职业化根据学生的职业需求,进行高职英语教学体系的革新,要逐步满足学生对学习的需求,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最后,要积极符合职业教育原则,基于学生所学习的专业与职业教育目标,分层进行英语授课,由此能够良好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差异,让每位学生都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到学习当中,有效提升高职英语学习,使其学习能够职业化良好发展。
二、高职英语教学中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职英语教学中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的应用,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与问题,直接影响着高职英语教学质量的提升,限制着学生英语综合能力与综合素养全面发展。教师专业能力不强,对于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在高职英语教学中的应用不重视,并且不能有效了解与掌握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在高职英语教学中的重要理论依据,以至于在教学过程中不能有良好运用此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同时,教师将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在高职英语教学中,所设置的相关教学内容未能与学生身心特征,以及职业发展相适应,并且教师未曾积极创新教学形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学习的积极兴趣,也未曾提升学生职业英语的综合能力。
三、基于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的高职英语教学体系革新途径
1.积极开设科学合理的教学内容。针对当前高职英语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的现状,积极创新传统教学形式,开设科学合理的高职英语教学内容,是实现新课改背景下理想教学目标的主要方式。例如,注重所设置的教学内容与学生所学专业息息相关,帮助学生能够有效提升职业英语的综合能力。此外,教师要以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学生个性化发展特征以及学习差距进行分层教学,逐步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素质、不同专业的学生采取不同的英语教学方法,充分认知并掌握每位学生的英语水平,并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以此调整教学方向,更新教学内容,由易向难讲解,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面对的困难与问题,进而能够掌握学习中的侧重点,有效促使学生学习成绩提高。
2.基于学生进行教学体系改革创新。基于学生身心发展特征与所学习的专业,进行高职英语教学体系改革,能够有效提升学生职业英语的综合能力。例如,根据职业教学目标对学生英语学习能力进行探索,以此对每位学生学习现状进行分组,设置相关专业的考试内容,让学生能够逐步进行高职英语学习效率的提升,进而能够良好提升学生英语综合学习成效。但是考试内容也要紧扣学生专业和职业教学目标,做到难易适中,题型灵活多样。同时,积极引进专业教师,能够在高职英语教学中有效将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有效渗透并实施,并且能够积极引进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设备,能够将抽象化的英语知识以生动形象的方式展现出来,由此能够良好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此外,教师积极创设情境教学,让学生模拟实践,亲身体验职业岗位英语的运用,能够有效提升学生英语语应用能力,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传统英语教学形式已经不能满足高职学生综合发展的需求,应积极针对职业化和分层教学法的高职英语教学理论依据,积极改革创新高职英语教学体系,以此有效提升高职英语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能够实现英语职业应用能力与综合素养全面发展。因此,积极转变传统教学理念,开设科学合理符合学生职业发展的教学内容,并且基于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进行高职英语整体教学体系革新,是实现教育事业改革下,提升学生英语应用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养的有效教学形式。
参考文献:
[1]王春兰.浅谈如何深化高职英语课程职业化改革[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5(05):73 130.
[2]孙从众.新常态下高职英语专业分层分类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用英语专业为例[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6,22(02):26-32.
【关键词】职业化;分层教学法;高职英语;教学革新
【作者简介】吴菲(1981.11-),女,副教授,硕士,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研究方向:英语教学。
引言
英语是高职教学体系中的重点组成部分,是促进学生英语应用能力、思维能力提升,以及职业综合素质发展的关键教学之一。因此,创新教学方式,运用多种教学手提升高职英语教学质量,是当前高职英语教学实施的主要手段。职业化教学能够帮助学生在高职英语教学中实现职业能力良好发展,分层教学法能够在高职英语教学中,系统性的分析与探究符合高职学生的职业英语教学计划。但是,以职业化为前提的高职英语分层教学法,是有效提升高职英语教学成效,促进学生能够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局举措。
一、职业化和分层化教学法的高职英语教学理论依据
由于学生个性化发展差异明显,其主要表现在性格、学习与交际行为上。首先,在高职英语教学中教师应遵循分层化教学法,为学生进行系统化英语教学设置,积极创设符合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教学内容。其次,要基于职业化根据学生的职业需求,进行高职英语教学体系的革新,要逐步满足学生对学习的需求,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最后,要积极符合职业教育原则,基于学生所学习的专业与职业教育目标,分层进行英语授课,由此能够良好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差异,让每位学生都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到学习当中,有效提升高职英语学习,使其学习能够职业化良好发展。
二、高职英语教学中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职英语教学中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的应用,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与问题,直接影响着高职英语教学质量的提升,限制着学生英语综合能力与综合素养全面发展。教师专业能力不强,对于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在高职英语教学中的应用不重视,并且不能有效了解与掌握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在高职英语教学中的重要理论依据,以至于在教学过程中不能有良好运用此种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同时,教师将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在高职英语教学中,所设置的相关教学内容未能与学生身心特征,以及职业发展相适应,并且教师未曾积极创新教学形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学习的积极兴趣,也未曾提升学生职业英语的综合能力。
三、基于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的高职英语教学体系革新途径
1.积极开设科学合理的教学内容。针对当前高职英语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的现状,积极创新传统教学形式,开设科学合理的高职英语教学内容,是实现新课改背景下理想教学目标的主要方式。例如,注重所设置的教学内容与学生所学专业息息相关,帮助学生能够有效提升职业英语的综合能力。此外,教师要以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学生个性化发展特征以及学习差距进行分层教学,逐步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素质、不同专业的学生采取不同的英语教学方法,充分认知并掌握每位学生的英语水平,并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以此调整教学方向,更新教学内容,由易向难讲解,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面对的困难与问题,进而能够掌握学习中的侧重点,有效促使学生学习成绩提高。
2.基于学生进行教学体系改革创新。基于学生身心发展特征与所学习的专业,进行高职英语教学体系改革,能够有效提升学生职业英语的综合能力。例如,根据职业教学目标对学生英语学习能力进行探索,以此对每位学生学习现状进行分组,设置相关专业的考试内容,让学生能够逐步进行高职英语学习效率的提升,进而能够良好提升学生英语综合学习成效。但是考试内容也要紧扣学生专业和职业教学目标,做到难易适中,题型灵活多样。同时,积极引进专业教师,能够在高职英语教学中有效将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有效渗透并实施,并且能够积极引进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设备,能够将抽象化的英语知识以生动形象的方式展现出来,由此能够良好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此外,教师积极创设情境教学,让学生模拟实践,亲身体验职业岗位英语的运用,能够有效提升学生英语语应用能力,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传统英语教学形式已经不能满足高职学生综合发展的需求,应积极针对职业化和分层教学法的高职英语教学理论依据,积极改革创新高职英语教学体系,以此有效提升高职英语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能够实现英语职业应用能力与综合素养全面发展。因此,积极转变传统教学理念,开设科学合理符合学生职业发展的教学内容,并且基于职业化与分层教学法进行高职英语整体教学体系革新,是实现教育事业改革下,提升学生英语应用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养的有效教学形式。
参考文献:
[1]王春兰.浅谈如何深化高职英语课程职业化改革[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5(05):73 130.
[2]孙从众.新常态下高职英语专业分层分类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用英语专业为例[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6,22(02):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