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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用税收优惠政策,夯实养老体系"第三支柱"专家普遍表示,税延养老险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三大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商业保险)中"第三支柱"建设向前迈进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