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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高校法律关系,应注意其复杂性和局限性两个基本特征;在对高校法律关系分类研究中,教育法律关系本身是一个含混的概念,用它来讨论高校内某两个具体主体之间关系乃至整个高校法律关系,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探讨高校法律关系各主体权利义务,一方面不应忽视各主体在宪法上权利义务问题,另一方面也应警惕简单地依据高校教育法规概括性地列举有关主体权利义务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