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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30年来,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但还存在亟待解决的诸多现实问题。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需提高生产经营者科技文化素质和质量安全意识;推进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现代化建设;落实准八制度和追溯制度;健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完善監管体系。
[关键词]食用农产品;安全隐患: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09)01-0079-04
农产品是城乡居民的主要食物来源,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和基础。改革开放30年来,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但与城乡居民日益提高的安全消费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的任务迫切而艰巨。
一、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青岛市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目标,积极贯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先后制定了《创汇农业质量安全纲要》和《青岛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文件,加快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初步建立起具有青岛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一)农畜产品种养殖基地建设步伐加快
一是在建成100万亩优质粮食示范区的基础上,编制完成100万亩优质蔬菜、100万亩优质果茶花卉、100万亩优质花生生产基地建设规划。配套制订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28个,建设119处、14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抓好21处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加强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的跟踪监督管理。二是推进出口农产品绿卡行动计划,对120处出口农产品原料基地实施备案监督管理,新建5处、总面积5万亩的出口农产品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示范区。对全市近100家工厂化养鱼场、工厂化养虾场及杂色蛤养殖场实施了登记备案与生产日志管理。三是面向胶州湾、岙山湾、田横湾、灵山湾、古镇口湾、琅琊湾等水产养殖主产区,重点培育T5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58处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11个“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6处国家级和11处省级水产优良种苗场。初步建立了肉鸡、生猪、蛋鸡、奶牛、肉牛、肉羊、肉兔等7个主要畜禽品种标准化生产体系,累计发展畜禽标准化生产基地850个、标准化养殖小区1304个、标准化饲养场1.27万个。
(二)农产品安全产地监测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以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为龙头,建立了6个区市级农产品质量监测站、47个生产基地和产地批发市场快速检测点。二是以市动物卫生、兽药残留、饲料质量监控中心为基础,建立了8个区市级监控中心、56处基层监督站和1280处村级监测点,配备仪器设备6300多台(套),形成了市、区、镇、村4级动物卫生防疫监控体系,全面监测口蹄疫、禽流感等12种重大动物疫病和瘦肉精等兽药残留项目。三是以市渔业环境监测和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核心,建立了城阳、即墨、胶南和胶州4个区市级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70个检测站位,密切监控渔业投入品、产地环境和生产过程等3个关键环节,对遏制滥用农业投入品现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农产品认证工作加快推进
一是全市种植业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94处、总面积65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获证总数达到152个,年生产总量80余万吨;绿色和有机食品累计获证总数92个,年供给量近20万吨。二是畜禽、水产养殖加工业认定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58处,面积8.1万余亩;认证无公害水产品28个。另有15家企业的系列畜禽产品通过了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三是全面启动以地方名优特产品为重点的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2006年,胶州大白菜、万福分割猪肉、茂余牙鲆鱼被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有12个产品被评为山东名牌农产品;有19个初级农产品被认定为青岛名牌农产品。目前全市共培育农产品注册商标700多件,“九联牌”分割鸡肉产品和速冻调理禽肉熟食品、“万福牌”分割猪肉产品、“正进牌”和‘亿路发牌”冷冻调理水产品以及“六和牌”饲料产品先后荣获“中国名牌产品”。
(四)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对种子、农药、化肥、兽药(含渔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与使用监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春季、秋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二是加快实施兽药生产企业GMP(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改造步伐,全市有24家企业通过农业部GMP认证验收;对全市80多家饲料生产企业进行规范和整顿,有4家企业通过HAGCP和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帮助建立健全生产记录、田间记录等各项档案,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目前,全市重点基地、市场和农药经营店(点)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分析
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虽然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应看到,还存在亟待解决的诸多现实问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一)安全、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意识亟待增强
由于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生产经营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还不高,致使农民安全、合理地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意识较低。如甲胺磷等高毒农药不允许用于蔬菜、茶叶等食用作物,但由于其杀虫力强,农民施用时往往不注意区分作物品种而乱用。从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来看,蔬菜禁用农药超标占总超标批次的72.2%,蔬菜限用农药百菌清、氯氰菊酯和毒死蜱超标较重。
(二)农业面源污染比较突出
据青岛市农业局排查情况看,近年来全市年农药(含农用激素)施用量在7000—8000吨、杀虫剂占50%以上,杀虫剂中近60%为有机磷类化学农药,有机磷类化学农药中70%为高毒农药。同时,年化肥折纯用量在32万吨左右,平均每亩折纯用量45—50公斤,其中氮肥用量达35%以上,磷肥、钾肥用量均不足10%,氮、磷、钾比例严重失调(控制在2:1:1比较合适),有机肥、无机肥比例也严重失调,过量的氮造成农产品中硝酸盐含量超标,致使农业面源污染呈现加剧的趋势。
(三)入市检验检测手段难以满足准入要求
目前检测实验室主要用于对农产品中各项指标的定量检测分析,检测项目多,检测过程长,检测成本高,检测样本少,做出结论慢,远远满足不了市场准入的检测需要;而在主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食品超市采用的是快速检测技术,只能作初步定性评价,如果发现有问题再做色谱定性分析确认,一般需要两、三天甚至更长的时间,质量检测“快速不准确、准确不快速”的矛盾短期内无法解 决。另外,对外地流入城市的农产品特别是冬季很难把关。据调查,目前青岛市约有70%的蔬菜来源于未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外埠地区,设置关卡检测代价大、成本高。
(四)行政执法、监管乏力
目前涉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工商、质监、卫生、农业、药监等近十个部门,部门权限分离,政出多门,管理权限与所承担的责任大多不对称、不匹配,难以形成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长效机制。加之相关法律不健全,导致执法主体缺失,监管效率低下。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监管人手不足的问题。据调查,目前一个基层工商所一般要管几个乡镇,而执法人员仅十多个甚至更少。除市场监管外,还要承担注册登记、消费者投诉等多项任务,以此计算,一个所真正能安排出来负责巡查监管的最多就几个,以几个人监管分布在不同村组、上百平方公里的销售网点,很难及时发现问题、监督到位。
三、完善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的对策建议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是一项涉及技术体系、标准体系、监测体系、管理体系以及教育体系等多维层面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统筹兼顾,合力推进,配套进行。就当前看,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着力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生产经营者科技文化素质和质量安全意识
1 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大力发展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的多元化农业技术服务组织,优化农业技术推广人员队伍结构,形成一套完整的农业技术研究、推广、普及的网络体系,激励生产经营者采用农业生态技术。同时,鼓励农业科研院所的师生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园、科技示范户和示范村的带动作用,加快农业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转换步伐,加强生产经营者的科技培训。
2 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兽药、饲料、肥料等相关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搞好绿色消费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法律意识。
3 鉴于目前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相对分散的实际状况,有必要通过行政指导等手段促使经营者从被动守法到主动守法,从自发规范经营到自觉规范经营。
(二)推进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现代化建设
1 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
2 积极实施“标准促农、标准兴农、标准富农”战略,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养殖大户为实施主体,以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为依托,不断创新标准化实施模式,以标准化生产示范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农场、养殖小区和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的建设,推广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和健康养殖规范,积极发展品牌农业,推进农产品认证,不断提升标准化水平。
3 加强农产品品牌经营,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组织、生产基地、企业统一产品标识(包装标识、品牌标识、质量标识),以品牌开拓市场、占领市场,把品牌优势转变为市场优势、经济优势。加大区域食用农产品品牌整合力度,切实解决食品品牌“杂、乱、弱、小、散”的问题。建立食用农产品品牌培育机制,通过专家评定、消费者评价、协会推介、展览展销、媒体宣传等方式,做大做强一批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品牌,不断提升食品企业在国内外两个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4 加快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大力培育生鲜食品综合物流配送中心和专业配送公司,壮大运销大户和经纪人队伍。发展“直供、直销、配送”等新型流通组织形式,开辟绿色通道,发展冷链运输,开设优质食品批发市场直销专区、超市直销专柜、品牌连锁专卖店和社区直销点,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
(三)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和追溯制度
1 坚持“以质量换市场”的原则,严把农产品安全和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两证一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实行联合并单审查。同时,“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支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
2 全面实施检验检测、市场巡查、不合格食品销毁、召回和退市、责任追溯等制度,完善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们生命健康的食用农产品以及重点整治和清查的食品,实行特殊商品进货报告制度。鼓励开设名、特、优食品销售专柜、专区和专卖店,加强“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已经公布的禁用、限用品种目录和范围,适时向社会公布监测信息和退市公告,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3 坚持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统一规范的原则,运用现代遥感技术和信息技术,在各地基本农田编码和畜禽免疫标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产地编码和农产品编码制度。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认证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生产档案。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规范标识内容,加快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农产品销售票证,全面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索证索票管理,把产地编码、产品编码、生产档案、包装标识、索证索票有机衔接起来,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农田到市场全程可追溯制度。
(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
1 延伸监测区域,扩大监测范围,加强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监测。要针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追溯不合格产品源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同时,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以风险评估为依据,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和国际贸易状况,以农兽药残留限量、产地环境质量、投入品安全使用、种养殖规范、产品等级规格、包装储运等为重点,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技术研发研究。
2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分析,以监测数据为基础,加强国内外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变化的跟踪研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努力化解农产品进出口风险。建立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制,整合分析通过申诉举报、执法检查、商品质量抽检、案件查处等途径获得的信息,及时评估市场消费风险,向社会提供消费指导,发布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3 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研究制定相关应急处理标准和规范,建立有针对陛的预防措施,并做好预案的演练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促进应急管理工作从被动应付向常態管理和源头管理转变。
(五)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切实保证编制、人员、经费到位,进一步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生产、经营和非法使用有害物质的违法分子给予严厉惩处,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2 积极推进市、区(县)两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和重点批发市场检测室升级改造,提高检测仪器装备、资质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快关键检测技术特别是以现场控制为目的的快速检测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使用。尤其要进一步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加快筹建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逐步将检测机构推向社会,采用社会资金投入和政府管理的模式运行。
3 制定食用农产品安全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计划,增加流动检测设施,加大抽检力度,扩大监测品种范围,形成部门例行监测、企业自检、中介检测与流动巡查抽检相结合的动态监测体系。
4 在整合优化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各项职能基础上,加快构建农产品安全监管政府负总责、工商与其他职能部门负首责、食品经营户负主责、群众与社会广泛参与并监督的大监管网络。
[责任编辑 张桂霞]
[关键词]食用农产品;安全隐患: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09)01-0079-04
农产品是城乡居民的主要食物来源,农产品质量安全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和基础。改革开放30年来,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但与城乡居民日益提高的安全消费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的任务迫切而艰巨。
一、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青岛市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目标,积极贯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先后制定了《创汇农业质量安全纲要》和《青岛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文件,加快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初步建立起具有青岛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一)农畜产品种养殖基地建设步伐加快
一是在建成100万亩优质粮食示范区的基础上,编制完成100万亩优质蔬菜、100万亩优质果茶花卉、100万亩优质花生生产基地建设规划。配套制订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28个,建设119处、14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抓好21处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加强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的跟踪监督管理。二是推进出口农产品绿卡行动计划,对120处出口农产品原料基地实施备案监督管理,新建5处、总面积5万亩的出口农产品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示范区。对全市近100家工厂化养鱼场、工厂化养虾场及杂色蛤养殖场实施了登记备案与生产日志管理。三是面向胶州湾、岙山湾、田横湾、灵山湾、古镇口湾、琅琊湾等水产养殖主产区,重点培育T5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58处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11个“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6处国家级和11处省级水产优良种苗场。初步建立了肉鸡、生猪、蛋鸡、奶牛、肉牛、肉羊、肉兔等7个主要畜禽品种标准化生产体系,累计发展畜禽标准化生产基地850个、标准化养殖小区1304个、标准化饲养场1.27万个。
(二)农产品安全产地监测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以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为龙头,建立了6个区市级农产品质量监测站、47个生产基地和产地批发市场快速检测点。二是以市动物卫生、兽药残留、饲料质量监控中心为基础,建立了8个区市级监控中心、56处基层监督站和1280处村级监测点,配备仪器设备6300多台(套),形成了市、区、镇、村4级动物卫生防疫监控体系,全面监测口蹄疫、禽流感等12种重大动物疫病和瘦肉精等兽药残留项目。三是以市渔业环境监测和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核心,建立了城阳、即墨、胶南和胶州4个区市级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70个检测站位,密切监控渔业投入品、产地环境和生产过程等3个关键环节,对遏制滥用农业投入品现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农产品认证工作加快推进
一是全市种植业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94处、总面积65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获证总数达到152个,年生产总量80余万吨;绿色和有机食品累计获证总数92个,年供给量近20万吨。二是畜禽、水产养殖加工业认定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58处,面积8.1万余亩;认证无公害水产品28个。另有15家企业的系列畜禽产品通过了国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三是全面启动以地方名优特产品为重点的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2006年,胶州大白菜、万福分割猪肉、茂余牙鲆鱼被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有12个产品被评为山东名牌农产品;有19个初级农产品被认定为青岛名牌农产品。目前全市共培育农产品注册商标700多件,“九联牌”分割鸡肉产品和速冻调理禽肉熟食品、“万福牌”分割猪肉产品、“正进牌”和‘亿路发牌”冷冻调理水产品以及“六和牌”饲料产品先后荣获“中国名牌产品”。
(四)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对种子、农药、化肥、兽药(含渔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与使用监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春季、秋季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二是加快实施兽药生产企业GMP(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改造步伐,全市有24家企业通过农业部GMP认证验收;对全市80多家饲料生产企业进行规范和整顿,有4家企业通过HAGCP和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帮助建立健全生产记录、田间记录等各项档案,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目前,全市重点基地、市场和农药经营店(点)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要求。
二、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分析
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虽然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应看到,还存在亟待解决的诸多现实问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一)安全、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意识亟待增强
由于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生产经营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还不高,致使农民安全、合理地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意识较低。如甲胺磷等高毒农药不允许用于蔬菜、茶叶等食用作物,但由于其杀虫力强,农民施用时往往不注意区分作物品种而乱用。从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来看,蔬菜禁用农药超标占总超标批次的72.2%,蔬菜限用农药百菌清、氯氰菊酯和毒死蜱超标较重。
(二)农业面源污染比较突出
据青岛市农业局排查情况看,近年来全市年农药(含农用激素)施用量在7000—8000吨、杀虫剂占50%以上,杀虫剂中近60%为有机磷类化学农药,有机磷类化学农药中70%为高毒农药。同时,年化肥折纯用量在32万吨左右,平均每亩折纯用量45—50公斤,其中氮肥用量达35%以上,磷肥、钾肥用量均不足10%,氮、磷、钾比例严重失调(控制在2:1:1比较合适),有机肥、无机肥比例也严重失调,过量的氮造成农产品中硝酸盐含量超标,致使农业面源污染呈现加剧的趋势。
(三)入市检验检测手段难以满足准入要求
目前检测实验室主要用于对农产品中各项指标的定量检测分析,检测项目多,检测过程长,检测成本高,检测样本少,做出结论慢,远远满足不了市场准入的检测需要;而在主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食品超市采用的是快速检测技术,只能作初步定性评价,如果发现有问题再做色谱定性分析确认,一般需要两、三天甚至更长的时间,质量检测“快速不准确、准确不快速”的矛盾短期内无法解 决。另外,对外地流入城市的农产品特别是冬季很难把关。据调查,目前青岛市约有70%的蔬菜来源于未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的外埠地区,设置关卡检测代价大、成本高。
(四)行政执法、监管乏力
目前涉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工商、质监、卫生、农业、药监等近十个部门,部门权限分离,政出多门,管理权限与所承担的责任大多不对称、不匹配,难以形成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长效机制。加之相关法律不健全,导致执法主体缺失,监管效率低下。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监管人手不足的问题。据调查,目前一个基层工商所一般要管几个乡镇,而执法人员仅十多个甚至更少。除市场监管外,还要承担注册登记、消费者投诉等多项任务,以此计算,一个所真正能安排出来负责巡查监管的最多就几个,以几个人监管分布在不同村组、上百平方公里的销售网点,很难及时发现问题、监督到位。
三、完善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的对策建议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是一项涉及技术体系、标准体系、监测体系、管理体系以及教育体系等多维层面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统筹兼顾,合力推进,配套进行。就当前看,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着力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生产经营者科技文化素质和质量安全意识
1 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大力发展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的多元化农业技术服务组织,优化农业技术推广人员队伍结构,形成一套完整的农业技术研究、推广、普及的网络体系,激励生产经营者采用农业生态技术。同时,鼓励农业科研院所的师生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园、科技示范户和示范村的带动作用,加快农业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转换步伐,加强生产经营者的科技培训。
2 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兽药、饲料、肥料等相关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搞好绿色消费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法律意识。
3 鉴于目前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相对分散的实际状况,有必要通过行政指导等手段促使经营者从被动守法到主动守法,从自发规范经营到自觉规范经营。
(二)推进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现代化建设
1 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
2 积极实施“标准促农、标准兴农、标准富农”战略,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养殖大户为实施主体,以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为依托,不断创新标准化实施模式,以标准化生产示范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农场、养殖小区和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的建设,推广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和健康养殖规范,积极发展品牌农业,推进农产品认证,不断提升标准化水平。
3 加强农产品品牌经营,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组织、生产基地、企业统一产品标识(包装标识、品牌标识、质量标识),以品牌开拓市场、占领市场,把品牌优势转变为市场优势、经济优势。加大区域食用农产品品牌整合力度,切实解决食品品牌“杂、乱、弱、小、散”的问题。建立食用农产品品牌培育机制,通过专家评定、消费者评价、协会推介、展览展销、媒体宣传等方式,做大做强一批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品牌,不断提升食品企业在国内外两个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4 加快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大力培育生鲜食品综合物流配送中心和专业配送公司,壮大运销大户和经纪人队伍。发展“直供、直销、配送”等新型流通组织形式,开辟绿色通道,发展冷链运输,开设优质食品批发市场直销专区、超市直销专柜、品牌连锁专卖店和社区直销点,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
(三)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和追溯制度
1 坚持“以质量换市场”的原则,严把农产品安全和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两证一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实行联合并单审查。同时,“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支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力度。”
2 全面实施检验检测、市场巡查、不合格食品销毁、召回和退市、责任追溯等制度,完善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们生命健康的食用农产品以及重点整治和清查的食品,实行特殊商品进货报告制度。鼓励开设名、特、优食品销售专柜、专区和专卖店,加强“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已经公布的禁用、限用品种目录和范围,适时向社会公布监测信息和退市公告,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3 坚持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统一规范的原则,运用现代遥感技术和信息技术,在各地基本农田编码和畜禽免疫标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产地编码和农产品编码制度。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认证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生产档案。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规范标识内容,加快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农产品销售票证,全面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索证索票管理,把产地编码、产品编码、生产档案、包装标识、索证索票有机衔接起来,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农田到市场全程可追溯制度。
(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
1 延伸监测区域,扩大监测范围,加强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的监测。要针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追溯不合格产品源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同时,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以风险评估为依据,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和国际贸易状况,以农兽药残留限量、产地环境质量、投入品安全使用、种养殖规范、产品等级规格、包装储运等为重点,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技术研发研究。
2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分析,以监测数据为基础,加强国内外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变化的跟踪研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努力化解农产品进出口风险。建立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制,整合分析通过申诉举报、执法检查、商品质量抽检、案件查处等途径获得的信息,及时评估市场消费风险,向社会提供消费指导,发布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
3 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研究制定相关应急处理标准和规范,建立有针对陛的预防措施,并做好预案的演练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促进应急管理工作从被动应付向常態管理和源头管理转变。
(五)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切实保证编制、人员、经费到位,进一步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生产、经营和非法使用有害物质的违法分子给予严厉惩处,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2 积极推进市、区(县)两级食品安全监测机构和重点批发市场检测室升级改造,提高检测仪器装备、资质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快关键检测技术特别是以现场控制为目的的快速检测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使用。尤其要进一步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加快筹建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逐步将检测机构推向社会,采用社会资金投入和政府管理的模式运行。
3 制定食用农产品安全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计划,增加流动检测设施,加大抽检力度,扩大监测品种范围,形成部门例行监测、企业自检、中介检测与流动巡查抽检相结合的动态监测体系。
4 在整合优化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各项职能基础上,加快构建农产品安全监管政府负总责、工商与其他职能部门负首责、食品经营户负主责、群众与社会广泛参与并监督的大监管网络。
[责任编辑 张桂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