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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对扁家弊案涉案的14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陈水扁和吴淑珍都被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并且各自被判罚金新台币2亿元、3亿元.扁家子女及亲信,除了蔡美利患病暂停审判,陈镇慧免刑,其余被判处6个月到20年的有期徒刑.扁家弊案的审理和宣判足台湾政治史和司法史上的重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