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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政府的基本责任,但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背景下,我国政府在农村医疗保障中长期处于缺位状态,广大农村居民沦为自费医疗群体,农村居民的健康和医疗保障问题日益突出。随着"新农合"的建立和发展,政府责任在农村医疗保障中逐渐回归,但仍未完全到位。在"新农合"建设中,政府应发挥主导责任,在制度供给、组织引导、财政给付、监督管理等方面承担基本责任。